涉嫌受贿犯罪等,山东省高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04-20 16:01已围观

经查,李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李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案谋私,破坏司法公正,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勇简历

李勇,男,汉族,1960年8月生,山东淄博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等职。1999年12月任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00年10月任青岛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03年12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06年3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3月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12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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