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英屠光绍联名提案:加快私募信用市场建设 助力不良资产处置

2019-03-10 17:32已围观

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首席风险官赵海英,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屠光绍,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联名提交提案,建议加快私募信用市场建设,发挥其风险、期限、流动性匹配和个性定制优势,协助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和实现困境企业重组。

所谓私募信用市场,即代表除了银行信贷、股权和公开市场债券之外广泛的非银行、非公开债务类资产市场,按照风险收益从高到低,私募信用的典型投资标的为困境债务、结构/夹层融资、高级抵押贷款等。其中,困境债务通过向困境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促进剥离处置不良贷款和并购重组,被喻为金融 "清道夫”。

赵海英和屠光绍的联名提案认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精准有效处置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但目前金融供给侧仍存在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并成为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的重要制约因素。

第一个矛盾是银行贷款仍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截至2018年末,中国的银行贷款融资占社会融资总规模超过80%,而欧美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占比仅为20%左右。高度依赖银行信用创造的融资供给体系带来实体经济杠杆率过高,在政府推动和国有企业软约束下,还存在新增信贷用于“借新还旧”,部分过剩和无效产能“僵而不死”、难以退出,也容易带来去杠杆操作的非市场化和“一刀切”,不进行结构性改革难以真正降杠杆。

第二个矛盾是私募信用成为中国金融生态链中最短的板。企业生命周期需要完整的金融生态链支持,从发达市场金融供给看,金融服务包括银行贷款、公开市场债券、私募信用、公开市场股权和私募股权等多个子市场。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和公开、私募股权市场取得长足发展,私募信用市场的滞后也愈发凸显。

第三个矛盾是基础设施不完备制约私募信用市场发展。私募信用涉及债权转让,相应需要产权界定清晰,企业破产重组、税费和诉讼程序透明,企业财务数据完备,评级有效,社会保障体系可转移接续,劳动法有利再就业。当前中国物权法、破产法、劳动法等尚存不完备之处,企业重组也存在行政干预等非市场化行为,亟待完善。

赵海英和屠光绍的联名提案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私募信用市场建设和相关破产法、物权法、税收、评级、征信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私募信用市场发展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环节,从国际私募信用市场发展和危机后不良资产处置与救助的实践看,尊重市场规律,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物权和破产等法律和评级、征信、金融税收体系及有利于人力资源流转和再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私募信用市场发展的关键制度供给,这将极大推动增量进而带动存量信贷资产的盘活和向直接融资转化;

二是构建有利于促进私募信用市场发展的监管环境。重视私募信用在企业融资活动中的“普适性”和在解决民营经济、高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和定制化融资需求中的独特优势,坚持市场在私募信用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监管者注重制度供给和监管环境的稳定、公平和透明,促进市场参与者行为规范化和长期化,减少对微观主体正常自发商业行为的应激性、一刀切式行政干预,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通过权力的减法带来市场的乘法;

三是研究私募信用市场的对外开放。根据国际金融形势和中国发展战略需要,研究引入国外优质的私募信用投资机构参与中国私募信用市场建设,发挥鲶鱼效应,借鉴其先进的投资管理理念和技术,推动中国私募信用市场规范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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