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取消前置审批 养老院住不起能否缓解?

2019-01-06 12:39已围观

(实习记者 彭丹妮 见习记者 梁振)设立养老机构,将变得更加容易。

国家民政部1月3日公告《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审批过程进一步简化。《通知》要求,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2018年12月29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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