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大学生村官待遇问题未落实求助上级领导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

2018-12-28 09:21已围观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河南省鹤壁山城区大学生村官,鹤壁市山城区未能执行中央、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别的地市和我市的淇县、等县区都能遵照执行上级政策,而山城区却违反政治纪律,拒不执行中央和省相关文件,以财政紧张为理由拒不执行省组织部文件精神,让我们这些扎根基层奋斗了十几年的大学生村官感到心寒。
在任大学生村官时:我们一、没编制,二、没明确的身份,三、没应享有的待遇,四、年龄偏大失去了二次择业的优势。最早的第一批大学生村官已工作十五年之久,工作年限最少的也十三年了。我们目前面对的不仅是“上有老、下有小”年龄偏大问题。更让我们苦恼的是没有一个妥当的安置方案,我们从2003年的每个月300元到如今的2046元(2017年开始发放2046元工资),在任大学生村官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为我们办理、任何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养家糊口都是问题,日常工作跟机关干部是同等的,加班加点,不分节假日,不论白昼工作,可工资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差甚远。 河南省委组织部于2016年12月9日下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干部流动的通知》,2017年2月27日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大学生村干部流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对2016年大学生村干部流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省辖市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的流动工作,确实做好岗位安排,能解决编制的解决编制,不能解决编制的要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水平,并且建立增长机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山城区组织部没有参照乡镇事业编同等人员待遇,又没有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与省委组织部2016年12月9日和2017年2月27日文件精神大相径庭,山城区这样做明显是在公然对抗上级政策,这种工作作风怎能做好中央和省各项政策的落实?
另据了解,鹤壁市2002年开始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被誉为“大学生村官的发源地”,2009年,时任鹤壁市委组织部一科科长方乃刚曾在媒体撰文称“……经过探索和创新,鹤壁市关于大学生村官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选拔任用、管理考核、培养教育、激励约束、致富带富长效工作机制。”文中表示,大学生村官计划成为党政人才培养的“蓄水池”。鹤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目的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形成从农村基层开始的的党政干部培养链,让大学生到农村广阔天地经受实践锻炼,体味基层甘苦,增进与农民的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成为推进党的事业的优秀干部。
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将我们的待遇政策给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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