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603716)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前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收警示函

2024-04-19 15:22已围观

  2024年3月25日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维权)”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4年3月26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塞力医疗被立案调查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此前2023年10月8日,塞力医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伟、王政、蔡风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9号)。湖北证监局认定塞力医疗未就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决定对塞力医疗和温伟、王政、蔡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次立案调查或许与此有关。

  在业绩方面,2024年1月31日,塞力医疗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1,500万元人民币到-15,000万元人民币。扣非净利润预计为-11,000万元人民币到-14,500万元人民币。塞力医疗称本次业绩预亏系以下几方面原因:1.营业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导致利润下降;2.公司运营软件和创新技术的研发投入的持续和加大;3.融资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及长期投资损益影响。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塞力医疗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于2024年3月26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塞力医疗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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