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五大违规行为收警示函投资者索赔通道已开启

2024-03-23 11:08已围观

  元成股份(维权),股票代码603388,2017年3月在上交所上市,是浙江省首家登陆A股主板的园林企业,主要从事园林施工、景观设计、绿化养护及信息服务等业务。

  上市后前三年,元成股份业绩良好,2019年净利润1.37亿元,达上市后最高水平。但此后公司业绩大幅下滑,至2022年净利润首次出现了亏损,为-5278.31万元,同比减少207.82%。

  元成股份《2023年三季报》显示,前九个月净利润为盈利25.77万元,2024年1月底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业绩却突然变脸,表示预计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1.17亿至-1.75亿元。这意味着,元成股份将连续两年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亏损。

  对于业绩的大幅下滑,元成股份称原因有:公司为降低经营成本退出北方市场,不再承接PPP业务,订单的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对前几年的并购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净利润减少;行业工程结算周期拉长,工程结算和客户回款放缓,导致净利润减少。

  除了业绩的低迷,2024年1月31日元成股份还就其2020年至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调整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三季度调减收入16122.41万元,调减成本15530.48万元,影响净利润-184.90万元。除此之外,更正公告中公司承认与越龙山开发合作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砂/石料的收入成本未做甲供抵消处理,导致会计核算不准确,核算过程中部分款项最终支付至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元成投资,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4年2月6日,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认定元成股份存在五大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度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度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三是公司在2017年度至2022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四是公司未完整披露与赛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五是公司资金支付、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其中就第四项,元成股份与赛石集团的股权交易事项,浙江证监局作出补充认定,2021年5月,股权受让方赛石集团收购元成股份参股子公司持有的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公司16.75%股权,股权转让价款1.25亿元。元成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受让方赛石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而事实情况是:赛石集团1.25亿元收购款全部来自于元成股份实控人祝昌人先生的借款。赛石集团承诺五年内还清该笔借款和利息。截止2024年2月初,赛石集团尚未偿还实际控制人欠款。浙江证监局认定元成股份未完整披露上述股权交易情况。

  结合元成股份的以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暂定为:在2021年4月15日到2024年1月30日之间买入元成股份股票603388,且在2024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元成股份维权入口)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买卖元成股份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至今);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臧小丽律师专栏)

  (本文由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供稿,不代表财经的观点。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资本市场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来,她先后代理投资者向一百多家违规上市公司提起了证券民事索赔诉讼,成功帮几千名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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