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每日互动索赔案最后半年倒计时
2024年3月25日晚,广誉远(维权)(600771)公告收到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广誉远的违法性质较为严重,如果投资者因其虚假陈述受损,目前已可发起索赔。(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广誉远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广誉远维权入口)
除了广誉远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每日互动(维权)(300766)股票投资者索赔案也已经进入最后半年倒计时,留给投资者的可起诉时间已不多。
许峰律师代理的每日互动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多个批次提交法院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索赔委托。
2021年10月18日晚,每日互动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每日互动违法的事实如下:
时任每日互动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部门经理李立,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每日互动未及时发现上述合同及业务虚假,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 编制财务报表,导致其披露的2019年三季报、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7年3月21日到2023年12月29日之间买入广誉远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9年10月28日到2020年12月14日之间买入每日互动股票,并在2020年12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可发起索赔。(每日互动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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