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诉祥源文化索赔案一审胜诉 赵薇负连带赔偿责任

2019-01-18 12:57已围观

高杠杆收购案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交易所先后处罚后,投资者诉(600576.SH,原名万家文化)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近日也有了新进展。

祥源文化公告披露,该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17份《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对17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

杭州中院判决,被告赔偿17名原告赔偿款合计人民币488026.72 元;赵薇对王某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合计人民币10038元,被告负担合计人民币9495元。

《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王某诉讼请求为,祥源文化公司赔偿王某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合计96203.29元;赵薇对祥源文化公司第一项所负的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祥源文化公司、赵薇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书同时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代理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厉健在微博上将本案称为“全国首批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索赔案”,并称将根据首批胜诉判决在近期集中安排大规模起诉。

对于公司身陷相关诉讼的情况,祥源文化曾在2018年10月16日发布的三季报中作出披露。截至三季报披露日,祥源文化公司共计收到45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其中1起已撤诉,除已撤诉案件外剩余455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762万余元。

投资者起诉索赔,缘于龙薇传媒对万家文化(现更名祥源文化)的一场“空手套式收购”。

万家文化于2016年12月27日披露《股份转让协议》显示,龙薇传媒拟收购万家文化1.85亿股股份,占比29%,转让价款30.6亿元。然而,彼时龙薇传媒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注册资本金仅200万元,自有资金不过6000万元,杠杆比例达51倍。“我们从来没有想过用自有资金进行收购。”在接受证监会调查时,黄有龙如是说。(详见财新网报道《》)

资本市场对这场收购反应激烈,监管随后介入调查。最终,证监会、上交所先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公开处罚。

2018年4月16日,证监会公告,对黄有龙、赵薇二人分别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及五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此外,证监会还对收购方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标的公司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分别处罚款60万元;对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给予与黄有龙夫妇同等的处罚;对受黄有龙之托办理收购事项的赵政给予警告,罚款30万元。

2018年11月20日晚,上交所发布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决定对赵薇、其丈夫黄有龙等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同时被予以上述处罚的还有祥源文化时任董事长孔德永,以及龙薇传媒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

此番收到股民索赔诉讼案一审判决书后,祥源文化在公告中声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承诺无条件赔偿上市公司因其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遭受的经济损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造成重大影响。

本案一审判决公布后,1月18日祥源文化股价早盘小幅冲高,随后震荡跳水,截至中午休市报4.29元/股。而在万家文化最初披露龙薇传媒收购的《股权转让协议》后,该股股价最高价曾上涨至25.0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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