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观察|湖北高院院长李静转岗天津高院

2019-01-05 16:57已围观

省级“两会”开幕在即,各省份法检两院主官提前调整。近日,湖北高院院长转任天津高院代理院长,前任高憬宏去向有待公布。

据《天津日报》1月5日消息, 1月4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命李静为天津高院副院长,决定李静为天津高院代理院长,决定接受高憬宏提出的辞去天津高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李静现年55岁(1963年4月生),山东乳山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李静2009年前一直任职山东,历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委副秘书长、济南中院院长、山东高院常务副院长;2013年1月接替63岁的郑少三,升任湖北高院院长至今。

李静是目前高院仅有的四位女性一把手之一,另外三位是重庆高院院长杨临萍、江西高院院长葛晓燕、新疆高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

此前担任天津高院院长的高憬宏现年59岁(1959年8月出生),辽宁凌源人,吉林大学刑法学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最高法院任职,2012年6月任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委,2013年10月任天津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4年1月当选院长至今。

附:李静简历

李静,女,1963年4月生,汉族,山东乳山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其主要经历是: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先后任山东淄博中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0年7月至1995年2月,历任山东淄博中院助理审判员、业大分部副主任、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其间:1994年4月至1995年2月挂职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党委副书记)。

1995年2月任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副区长。

1997年12月至1999年3月,先后任共青团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书记兼市青联主席。

1999年3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年5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

2004年7月任山东济南中级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2005年1月任山东济南中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9年4月任山东高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9年5月任山东高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3年1月任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年1月天津高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简历湖北省高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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