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首次法考实现新老衔接,今年不会有大变化

2019-03-12 11:50已围观

“在2018年的法考过程当中,全国一共有60.4万人报考,有47.3万人参加第一阶段的考试,其中19.2万人获得通过。在19.2万人当中,有18万人参加了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有12万人通过考试。”3月12日上午,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2019年全国“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上说。

为更好保障法律职业人员专业资格,中国从2018年开始实施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2018年4月,司法部公布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对参考的人员范围、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禁止性条件、考试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做出了调整。

针对报名条件,《实施办法》规定,“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者可以报考。此前,无论专业背景,只要有本科学历证明,对法律感兴趣或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都可以报名司法考试。法律界关于“非法本”能否参考的问题争议已久。

《实施办法》在附则中还明确,在新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针对新办法实施情况,傅政华表示,“我们顺利地实现了新老制度的衔接。首先在报考政策上,我们坚持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另外,我们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双放宽’政策,即考生的报考专业放宽、合格标准适度放宽。这样对上述地区法治队伍的建设,法治人才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次,我们继续允许在读的大四学生报考。”

由于报考人数多而通过率相对较低,原司法考试素来被冠以“天下第一考”之名。为改变此前“一考定终身”的司考制度, 《实施办法》对考试内容与方式也作出革新。“首先,我们把一次性考试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客观题考试,第二个阶段是主观题考试。考生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以后,才能进入主观题考试。另外,我们将客观题考试的成绩扩大为两年适用。” 傅政华在答记者问中重申这一变化。

2018年9月,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考。针对首次法考的实施情况,傅政华总结称此次考试实现了三个突破。“第一个突破,我们首次把笔试全面转变成机考。第二个突破,首次实现了对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巡考工作的全覆盖。第三个突破,首次全面实行网上巡考。”

傅政华透露,目前司法部正在对考生资格进行最终审核,大概在3月底将对合格的考生颁发证书。2019年的法考也在积极筹备中。“总的来讲,没有大的变化,我们将在考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傅政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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