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牵手工商联 共推民企产权保护
(实习记者 钟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2月28日与北京市工商联签署协议,合作推进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这是北京法院系统首个与工商联合作的协议,首个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也同时揭牌。
2019年1月,最高法院、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文件,要求各级法院和工商联共同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根据北京一中院和北京工商联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在效力确认、程序安排、法律指导等方面的衔接,推动民营企业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立足辖区高新企业多的特点,探索开展在线解决纠纷,加大对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服务力度;建立健全联系会商、调研攻关、交流培训和社会引导等常态化协作沟通机制,推动诉调对接机制在辖区法院落地实施。
北京一中院司法管辖区涉及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集中了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学城等众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涵盖了上万家科技创新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占据相当比例。随着经济产业的多元发展,民营企业涉及的交易关系愈加复杂,面临越来越多的市场、融资等纠纷问题。签约仪式上披露的数据显示,该院受理的商事纠纷案件三年内增长率达93.56%,仅2018年一年,北京一中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3693件,同比上涨41.98%;结案3673件,同比上涨37.93%。
由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寻求权利救济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北京一中院院长吴在存坦言,尽管在经济制度和政策层面民营经济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力量,但事实上却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北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北京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赵玉金在签约仪式上表示,2018年调研发现,产权保护不到位是民间投资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民营企业在投资中,希望有一个公平、有保障的投资环境。对民营企业来说,产权保护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问题非常突出。”赵玉金认为,目前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整体上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保护体系,还处于不平衡、不完善的发展阶段。
赵玉金表示,北京市工商联提出了建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想,目的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北京一中院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的成立,是落实上述构想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民营企业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可通过调解室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这样既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审判压力,又符合当前社会高效快速节奏的需求。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来客表示,建立多元纠纷化解与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可以整合法院与工商联的资源优势,通过加强与专业化、职业化的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对接,在案件处理中获得更多市场专业力量的协助,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目的在于为民营企业提供灵活、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渠道,降低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诉累,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个公平的司法审判环境才是民营企业的首要诉求。”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商会副会长邰武淳表示,应当加强传播推广,让首都民营企业充分了解如何使用该机制调解纠纷,从而不断在实践中深化和完善相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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