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个包小华,二十年惊天奇冤,中专毕业档案被人冒用在政府工作二十

2019-01-07 14:55已围观

我叫包小华,性别:女,蒙古族 1997年毕业于兴安盟技工学校,居住于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现在无业,靠刮大白打零工谋生,生活极为贫寒。

内蒙古两个包小华,二十年惊天奇冤,中专毕业档案被人冒用在政府工作二十





古有窦娥冤,六月飞大雪。今有包小华,身份被盗用。拍案惊奇,二十年我被蒙在鼓里,浑然不知。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扎赉特旗人事局三类人员普查的时候,发现我没有档案,我就开始找我的档案,结果发现我的档案被他人冒领盗用了。原来我的档案被扎赉特旗林业局原局长高双江(现在因严重违纪被停止工作)和我的姑姑包金莲伙同扎赉特旗人事局工作人员合谋把我的档案安排别人冒用,此人叫佟秀兰,现在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政府工作,事情败露后他们合谋说档案在我们姑姑那里,我姑姑说放到哪里忘了(我有包金莲的录音为证,录音里说人事局告诉高双江不用怕,并且包金莲说:由她承担,档案在她这里),而且扎赉特旗人事局为了更好的掩盖事情真相给我出具文件说档案被高双江提走交给包金莲,在包金莲那里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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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事实真相,找回属于我自己的档案和身份,我去兴安盟技工学校找到我的班主任胡佳如老师,胡老师领我找到学校校长白双鑫,学校给我开具证明,学校又让我去盟人事局找到了我的派遣证存根,派遣证上边显示已派遣到扎赉特旗人事局,我又回到当地人事局去找,给现任劳动仲裁股股长白艳看了我的派遣证后,她给我看了一下我的档案,记录显示:1998年5月21日我的档案就让一个名叫佟秀兰的人提走了,白艳告诉我你都已经上班了。还找什么档案呀!你想看详细的档案就去档案库里去找,我又拿着我的派遣证又到档案库里去找。负责档案库的同志拿着我的派遣证找到了我的档案,里面有一部分信息是我的,上边显示1998年5月22日参加工作(也就是佟秀兰提走我档案的第二天)有的信息明显有涂改的痕迹,我的照片也换成别人的,我当时都蒙了,我和提我档案的人根本就不认识,我问谁把我照片撕下去换成别人的了,我刚要拍照那个管档案的人就抢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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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过多方打听,冒用我档案和身份安排工作的这个人原来姓“佟”,叫佟秀兰,用我的派遣证和档案,把她的名字改成和我一样的名字,我的档案名字:小华,身份证:包小华,1997年兴安盟技工学校毕业,冒用者的档案也叫:小华,身份证:也叫包小华,也是1997年技工学校毕业,而且派遣证号码都一样:包小华。更可气的是现在(盗用者)至今还在工作,过着衣食无忧、风光体面的生活,而我当年失去了这份赖以为生的工作,现在终日奔波苦,心力交瘁,饱尝了生活的艰辛,天理何在?冒名顶替者,逍遥法外,不劳而获。

我为了找回自己的档案和身份,还事实真相,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把情况反映到扎赉特旗纪检委,纪检委的工作人员把我们身上搜的非常仔细,手机等什么都不让带入后,纪检委副书记王顺接见的我们,王顺明确的告诉我们那个人她认识,她是父亲死亡顶替工作的,(1998年哪里还有死亡顶替)当我们提出如果是顶替上班,为什么佟秀兰改成包小华的名字而且还是技工学校的档案,直接用原名也没问题啊,王顺书记无言以对。我们提出要求纪委去人事局调看分配工作的人事文件和去技工学校调查冒用人是否是技校毕业生的时候,王顺书记不耐烦的说:那个人我说了不是,爱哪告哪告去,反正你姑姑都承认了档案在她那,你们找她去。他这种不负责任的结论,蛮横的态度,让我深感失望和痛苦,堂堂一个纪检部门领导,竟能如此玩忽职守,猖狂到如此地步。

试想,当初没有高双江、包金莲等人的以权谋私,当时的人事部门不包庇弄虚作假,今天的纪检部门不玩忽职守,现在的我也应该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光荣的国家公职人员,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一个寒窗苦读的孩子,她的命运就这样被地方纪检的不作为,人事局为了掩盖工作过失而残害了,导致我经济精神双重损失,毁了我个人发展前途,在当地我们求告无门,难有定论,所以我们只能找更大的领导更高的部门,希望上级纪委明察秋毫,用纪检好干部的火眼金睛辨认谁是真正的包小华,还原事实真相,还我公平公道,以正党纪国法。以上材料如有半点虚假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随材料附上我的毕业证,学校开具的证明,还有我的派遣证。





举报人:包小华 电话:1820480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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