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伤残军人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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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最多跑一次,我跑二十年
一名伤残军人的无奈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伤残军人,1972年出生,1987年11月15岁的我响应祖国号召入伍当兵,服役于浙江省军区温州军分区,1991年因残退出现役,当时按照国家政策安排就业单位到东阳市瓷厂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条例明确了企事业应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当时安排给我的是重体力的工作,让我根本无法支撑下去,因为我是手臂致残,我多次反映无果的情况下只好离职,那时候还不存在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一说,加上自己年纪不大,也没有考虑太多,到了1997年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黑户口,单位根本没有去办理我的粮户关系,我又重回部队,重新开了粮户关系才办理了身份证,我去社保处办理的时候被告知需要我的原始档案,我去原单位找发现我的档案消失了,从人武部到民政局到经委(瓷厂的主管单位,瓷厂已经倒闭)再到档案局,都无法查到我的档案,再去社保局问,无档案无法办理,一年年的拖了下来,我每年都到信访局去反映情况,回答三个字,在汇报,2006年我以普通人员的身份参加了社保,我需要的很简单,我自己补交社保,帮我找到档案,就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反映了20年,政府提倡的最多跑一次到底体现在哪里?月初我给国家信访局写了一封反映的情况和诉求,东阳市社保局答非所问的说我是几几年参加社保的,再要求找档案,使一切回到原的起点,而且现在的政策找到档案对我补交社保已经无济于事,我该怎么办,东阳市的领导你们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我不敢说为了国家流过血流过汗,伤残是真的吧,也不敢高大上的去说党和国家或者 说的要如何如何对待我们这些老兵,我希望的是能公平的对待我,我想这个要求应该不过分吧!
诉求人:一名急需帮助的伤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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