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长信箱解决不了我的《行政公开申请》,望重视
2018-12-31 17:51已围观次
国务院2007年4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可以统管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该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但武汉市长信箱解决不了我的《行政公开申请》,望有关部门重视并核实解决。情况如下:
一、前期,我3人通过武汉市长信箱(属于数据电文形式,符合相关规定)向武汉市政府办公厅申请公开其印发的某方案,并特别注明可对方案保密内容进行删减,向我3人提供相关电子版(删减版)。与之鲜明对比的是省政府办公厅已在前期提供给我们省里相关方案的电子版(删减版)。
二、但是,武汉市长信箱由武汉市信访局具体转办,我们的2次申请(市长信箱中的信件编号分别为201811041418486143和201812021611487427),居然全部是由武汉市政府办公厅以外的某部门处理的,而且答复我3人可到他们具体的办公地点查看,与第一段提到的国务院相关要求(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不符。
三、这里希望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和武汉市信访局对此事引起重视,核实情况后及时联系和回复我3人,我们的电子邮箱是:35871510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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