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江西省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先生的第四封信
2018-12-27 07:39已围观次
尊敬的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先生:您好!
这是一个无助农民给您写的第四封公开信。
因司法人员的执法不公赣州正上演着现实版"我不是潘金莲"。
作为农民被人殴打致伤残派出所立案后在证据确凿、属实情况下不釆取措施却要求受害人撤案,农民打官司有直接证明性的证据确实、充分,却被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
反之某机关党员干部犯案后可以在法院大声公然宣扬就是派出所要求撤案的,打官司可以伪造证据、虚构事实虚假陈述、证据不符证据规定的证据也是能轻易被法院采信。
尊敬的李书记,请问司法这样公然庇护一个党员干部合适吗?党员干部犯案派出所为什么那么积极撤案?作为受害者的农民只能认活该接受吗?在此垦请您实质调查让过错得到追究,期盼得到正式回复。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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