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2 11:49已围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小建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1,498,959,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89,967,318股)的68.4467%。(注: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205,311,766股)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1,491,848,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89,967,318股)的68.122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7,110,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89,967,318股)的0.324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增补王潇潇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王潇潇女士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4.《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惠惠、唐琳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3-5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11月6日以现场表决与书面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人员有:许小建、王红民、陈利军、王潇潇、凌感、李历兵(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参加书面表决的人员有:海侠、郑刚(独立董事)。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小建先生主持。

  4、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以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为:

  (1)战略委员会成员:

  许小建(主任委员、董事长)、陈利军、郑刚(独立董事)。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

  邵劭(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刚(独立董事)、王红民。

  (3)审计委员会成员:

  李历兵(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邵劭(独立董事)、凌感。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2023年11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2023年11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2023年11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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