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处置企业串通投标一品红等6家企业进集采“违规名单”,监管力度加强
从今年2月仁合益康自我举报至今,时隔半年,这场备受关注的国采“串标案”有了初步的、较为完整的处置结果。
8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文表示,经查,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6家投标企业,以及占某泽、黄某栋、黄某铭、高某等自然人团伙成员和该药品部分代理商组织、参与了串通投标,涉嫌违反采购标书及有关法律规定,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目前,医保部门已将相关企业串通投标造成多支出的资金追回至医保基金。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已发布公告,取消盐酸溴己新注射液4家原中选企业的中选资格,并将6家企业全部列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违规名单”,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与此同时,此前中标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被降级为非集采中标挂网产品。
中国人民大学医药卫生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特约专家刘检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发生串标最大的原因来自于企业对价格下降但量没有提升上来的担忧。需要强调的是,按照现行政策和法规,串标是比单位行贿还要严重得多的一种破坏市场经济的行为。“串标相当于诈骗医保,诈骗国家的公益基金,是一种很严重的刑事行为,直接涉及公检法机关,相关单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他说。
近些年,串标现象虽然不是特别普遍,但在部分品种上仍时有发生。随着集中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医疗反腐的持续推进,合规经营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环。
国采第一大串标案
今年2月,随着仁合益康实控人的实名举报,“国采第一大串标案”逐渐浮出水面。
4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根据群众举报投标价格异常线索,约谈了包括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在内的4个品种所有投标企业。
7月,一品红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存在违约行为,造成采购方损失2.66亿元,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将损失金额全部退回。
8月,石四药集团发布公告,海南、河北及宁夏就有关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信用评级中发现石家庄四药有投标缺陷。福建、上海、江西、浙江、新疆及云南六个省(区、市)也可能发出类似通知。
8月21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文,通报对这起“串标案”所涉及的6家企业的处置结果。
根据国家医保局消息,这6家投标企业为: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仁合益康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亿友药业有限公司。
经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集体审议,决定取消成都欣捷、仁合益康、广州一品红、石家庄四药4家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原中选企业的中选资格,将上述4家企业及上海旭东海普、江西亿友2家非中选企业列入“违规名单”。
当前,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已分别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实施“严重”等级的失信评级,有关企业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挂网资格、企业参与集中采购的申报资格或入围顺位、综合评分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约束。此外,各有关部门已对串通投标团伙、6家企业及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开展调查。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表示,经前期约谈,成都欣捷、仁合益康、广州一品红、石家庄四药已退回医保资金损失,主动下调盐酸溴己新注射液价格,并另外选取3~4个药品主动降价。同时,鉴于仁合益康、广州一品红、石家庄四药3家企业在调查中积极配合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决定暂停其6个月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对成都欣捷、上海旭东海普、江西亿友3家企业,暂停12个月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
此外,此前中标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作废标处理,各地需按非集采品种进行挂网管理,确保临床供应。
为何屡禁不止?
自带量采购以来,串标现象已然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关注。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卢伟鹏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医药行业的串标,无外乎投标人之间建立攻守同盟,或投标人与招标人,比如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之间的暗中勾结,以排挤其他投标人,使特定企业中标。在此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比如价格协同、轮流中标、围标、陪标、分包、转包等。
根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此次通报的串标事件是企业和代理商之间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协商申报价格、给予利益分成等方式,事先约定了中选企业和落选企业,涉嫌违反采购标书及有关法律规定,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刘检认为,这实际上是企业串标最主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下,明面上牺牲一些企业,让另一些企业相对高价中标,中标之后所有企业再进行二次分配。对于那些不中标的企业而言,可以通过某种形式把产品供应给中标企业,赚取差价。如此一来,中标企业扩大了生产量,但是不用在生产能力方面进行任何投资;而不中标企业仍然保持了其生产销售,也保持了其价格。
“当某个品种在全国只有几家企业生产时,很容易发生串标的现象;如果生产企业很多,有几十甚至上百家,就很难进行串标活动。”刘检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今年6月1日至25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多个知情告知书公告,涉及22家医疗企业,其中20家企业均涉嫌存在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
为何串标现象屡禁不止?卢伟鹏认为,出现串标现象的因素是多重的,首先是市场竞争压力大,与以往相比,集采政策导致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企业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以提高中标机会,争夺有限的采购份额;其次是信息不对称,比如在集采过程中,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部分企业通过串通获取更多的信息,以便制定更具竞争力的报价;此外,还有部分因素或与监管执行力度有关,尽管监管机构正在不断加强对药品集采进行监管的措施,但仍有可能存在监管盲点或执行力度不足的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在带量采购过程中面临一个问题,即若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都降低价格,尽管可能中标,但如果多家企业同时中标,具体到单家企业的量可能并不多,最终或将会出现“量价齐跌”的现象。
“因此,面对这种情况,一些企业可能会进行串标活动,这或许是串标发生的主要原因。”刘检表示,此外,如今很多医院不报量、报假量、报了不采、或报了以后只采一半的现象也大量出现,造成企业信心不足,从而产生虚报价格乃至串标的冲动。如果医院可以保证按承诺量完成采购,企业基于采购量,报价时就有更为准确的判断。
监管趋严
毋庸置疑,串标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卢伟鹏认为,从国家或公共利益层面,串标导致公共资金的浪费和医疗资源的低效配置,最终损害公共利益,同时还削弱了市场竞争的激励机制,导致市场失去活力;从企业层面,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和恶意串通行为会导致整个医药行业的信誉受损,进而影响行业的长期发展。
在刘检看来,串标最大的危害就是挤压医保资金,打破公平规则。串标会导致药品价格虚高,造成医保资金流失,同时患者个人自费比例提升。“带量采购主要为了让良币驱逐劣币,让具有高性价比的药品能真正进入临床,所以串标是一个政府不能容忍的行为。”
自2018年“4+7”带量采购开始,今年是集采的第7个年头。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集中采购制度,而对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罚机制是集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医疗反腐也正深入推进,包括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指出将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并曝光典型案例。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卫峰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未来可以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以确保违法企业面临的经济压力足够大,从而不敢轻易进行串标;相应地,对于情节严重的串标行为,除了行政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包括企业高管和直接参与串标的人员,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此外,各省正在或已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与之相对应的,还可以对涉及串标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措施,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或其他公共采购项目,甚至可以取消严重违法企业的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
(作者:见习记者闫硕 编辑:季媛媛,张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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