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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14:33已围观

阳光100表示,拟将其收到股息分配的约85%用于偿还债务以增加公司现金流,此将有利于其他项目的进一步融资、开发及资金支持。

 讯 12月31日,阳光100发布公告,关于出售100%卓星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有关提供财务资助的须予披露及关联交易的最新情况。

公告显示,卖方已按其股东于卖方的持股比例收取定金并将定金存入卖方股东,卖方已履行其于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项下相应的交割义务。因此,第一次交割已告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期,定金仍由卖方股东保管。除定金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卖方已收到第一期付款人民币6.44亿元,已存入公司及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

同时,卖方尚未履行第二次交割项下的若干交割义务,包括解除就C地块授出的抵押、将金伦置业100%的股权质押给买方。

完成上述交割义务后,卖方预计将于2020年6月前收到第一期付款中余下的人民币8.56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期,卖方已就出售事项收到总代价中的人民币17.44亿元。卖方及买方拟根据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的时间表继续进行第三次交割及第四次交割。

此外,卖方拟于2019年12月31日或前后向其股东(基亚、耀新及善盈)按持股比例宣派股息。所宣派股息将抵销卖方股东保管的金额。总代价的余额将根据适用法律以类似方式按卖方股东的持股情况予以分配。

阳光100表示,拟将其收到股息分配的约85%用于偿还债务以增加公司现金流,此将有利于其他项目的进一步融资、开发及资金支持;及在公司积极寻找重点城市中属公司主力产品的潜在项目过程中,结合公司的战略转型,将其将收到股息分配的约15%投资于其他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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