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讯9月26日,宜昌市发布落户新规,全面取消 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保 迁入城镇的条件限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在经常居住地(购房、租房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全市统一新型户籍制度。
此外,购房(含二手房)、大中专以上学历且不满45周岁的毕业生落户当场办结,在宜昌注册法人营业执照或缴税半年以上的企业法人、购买养老保险半年以上企业员工落户当场办结,市、县(区)两级优秀农民工、劳动模范、引进人才等落户当场办结;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不设年龄限制。
本次新规具体标准如下:
优化简化落户程序
推行 市内通 迁移,凡市内迁移,一律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条件的直接在宜昌市人口系统 网上迁移 ,不再核发准迁证、迁移证。市外迁入,仍然实行准迁证制度。
全面下放户口
除 往年漏登补录 审批外,其他户口迁入一律实行派出所窗口 一门办、即时办 。推行 电子档案 电子证照 电子常表 电子签名 等应用,加强全过程监管。
购买房屋直接在房屋地址落户;租房居住的,在社区公共集体户落户;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等可直接在各县市区人才中心落户。严禁城镇居民户迁入社区公共集体户(因拆迁无房产者除外)、未满十八周岁人员单独立户。
出台人才落户激励措施
对毕业5年以内首次在宜就业创业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一季度一发放,最多发放36个月。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对毕业5年内来宜就业创业、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周边商品房价的8-9折购买 安转商 住房(博士研究生享受8折,硕士研究生享受8.5折,本科生及以下享受9折优惠)。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以内首次在宜创业就业,并在市场上租房(经备案的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的,按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每人每月420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大学毕业生(含高职)每人每月250元标准享受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一季度一发放,最多发放36个月。
对于宜昌本次调整落户标准,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体现了当前三四线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导向,与此类城市积极导入人口、改善人口结构等因素有关,而新规中关于住房政策的内容,也释放了宽松化的信号。
如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购房时可享受相应优惠,当然此类住房主要是安置房转商品房的属性,这或使得此类安置房的认购性价比快速提高,同时也利好此类住房转变为定向针对人才认购的住房。此外此类人才购买首套住房时,贷款额度限制不多,使得认购此类住房的积极性提高,相关购房成本也会降低。
严跃进进一步指出,类似城市的做法实际也说明,除了省会城市以外,中小城市也会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此类改革有助于带来更大的红利,对于住房交易量上升、当地房企的去库存等都有积极的作用,也会带来住房交易结构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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