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调整新购住房学位政策
讯 5月16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于11日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
补充意见提出,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在苏州工业园区全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实行人才优先购买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苏州出台学区政策,是今年全国第一个学区房收紧的政策,对于打击学区房炒作、严肃教育入学政策等有较好的意义。这也使得此前苏州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严密,有助于促进后续市场的稳定发展。
一方面, 五年一学位 将调整为 九年一学位 ,即一套住房的学位不允许随意转让,在义务教育阶段只允许使用一次学区资源,这就大大降低了转卖学区房的意义;另一方面,政策对人才优先购房给予了更清晰的规定,这将使得人才住房得到更大的保障。
严跃进认为,苏州此类政策较为务实,抓住了当前市场的矛盾,即学区炒作。后续此类政策规范后,势必使得部分学区房降温。同时通过此类政策,也规范了房屋买卖,利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补充意见全文如下:
园区管委会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购住房 五年一学位 政策调整。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二、关于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住房优先出售给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人才优先购买后,方可公开销售60%范围内的剩余住房。具体销售操作办法由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会同园区人才办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园区教育局和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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