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证券简称:春兴精工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繁”)为前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同意公司为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本次对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子公司繁昌春兴的融资而形成,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产生不利影响。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一、对外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因经营发展所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繁昌春兴作为繁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经繁昌春兴申请,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繁”)为繁昌春兴的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暂定一年,公司拟为芜湖金繁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本次对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或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4-02
法定代表人:强斌
注册资本:43358.2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龙亭东路2号办公楼三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
2、股权结构
芜湖市繁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3446%;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持股23.7556%;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495%;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持有6.5504%。
3、财务数据情况:2023年总资产67,742万元、总负债21,935万元、净资产45,807万元、营业收入1,312万元、营业利润-629万元、净利润333万元
4、芜湖金繁与春兴精工、繁昌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芜湖金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乙方):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乙方信用反担保范围包括: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款项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乘以实际占用天数)及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担保费,甲方向借款人追偿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催收费用、差旅费用等;
甲方实现反担保权利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损失。
(二) 信用反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日起两年。
(三) 信用反担保方式
本信用反担保合同乙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同意借款人未按融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代偿时,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甲方自代偿之日起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自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全部款项。
乙方同意:乙方信用反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权反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甲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乙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为芜湖金繁提供反担保系因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办理贷款所需,有利于繁昌春兴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虽为芜湖金繁,但本次担保实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融资提供的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实际债务人为繁昌春兴,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会加强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控,保障繁昌春兴的资金流动性。综上所述,本次担保实为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实际债务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繁昌春兴,为保证繁昌春兴的实际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对繁昌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48,94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69%,占总资产的43.97%。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683.17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21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31,046.00万元。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55,47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87%,占总资产的80.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昌春兴”)发展规划所需,为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03-23
3、法定代表人:张涛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7楼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助动车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模具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繁昌春兴成立于2023年3月,2024年初为加快繁昌项目建设,公司已在繁昌地区租赁厂房开始小批量的试产。其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繁昌春兴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系根据繁昌春兴的发展规划所需而拟定的2024年度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繁昌春兴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子公司发展规划所需,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48,94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69%,占总资产的43.97%。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683.17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21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31,046.00万元。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55,47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8.87%,占总资产的80.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均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21
(3)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4) 邮箱:cxjg@chunxing-group.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
自2024年3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均在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徐进
注册资本:13,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家寨路8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汽车、医疗设备、电瓶车、灯具、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用精密铝镁合金压铸件、钣金冲压件、注塑件等各类精密零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直接持有金寨春兴100%股权,金寨春兴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吴永忠
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陵东路120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维修地面无线通讯设备及其子系统(不涉及国家限制类产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持有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迈特通信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所需。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48,47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4.60%,占总资产的79.2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48,94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69%,占总资产的43.97%。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683.17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21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31,046.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已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注:截至到3月31日,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11起诉讼案件的进展,其中:1起公司之子公司为原告,一审判决胜诉,涉案金额54.45元;1起公司之公司为被告,二审已开庭等判决,涉案金额2.83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部分案件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结果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已结案件金额较小,对公司现金流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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