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0,229,5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22,957.50元(含税)。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5.51%。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评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杨维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赵健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蓝李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制定具体方案。
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担任关联方台湾霳昇的董事;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为关联方睿能实业、福州健坤的实际控制人,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63.76万元,同时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395.00万元额度内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2023年7月)进行修订,并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3年7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10月)同时废止。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1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多元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较上年增加1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名。
2023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业务收入:收入总额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中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
2、审计业务情况
2023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业务情况:客户家数(A股上市公司) 82家,审计收费总额10,395.46万元(含税),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中,归属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客户家数:“制造业”客户家数为64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客户家数为6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4、诚信记录
近三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近三年,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自律惩戒2次。
二、项目信息
(一)审计小组主要成基本信息
审计小组主要成员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控独立复核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童益恭先生,近三个审计年度签署了片仔癀(600436)、福光股份(688010)、睿能科技(603933)、星网锐捷(002396)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霞女士,近三个审计年度签署了睿能科技(603933)、福昕软件(688095)、招标股份(301136)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金钟股份(301133)、宇瞳光学(300790)、纬达光电(873001)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控独立复核合伙人林红女士,近三个审计年度签署了福昕软件(688095)、华映科技(000536)、太阳电缆(002300)、福光股份(688010)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御银股份(002177)、睿能科技(603933)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审计小组主要成员诚信记录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童益恭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霞女士及质控独立复核合伙人林红女士,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小组主要成员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童益恭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霞女士及质控独立复核合伙人林红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年度审计工作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8.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33.00万元(含税);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8.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33.00万元(含税)。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与2022年审计费用相同。
上述审计费用定价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8,53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04,396.2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08.9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并与其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已审慎评估本次理财的风险,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理财产品依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会计分类。其中,以出售为目标的金融资产,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列示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处置理财产品时,处置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金融资产,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睿能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睿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睿能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睿能科技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睿能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睿能科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睿能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并与其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已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的风险,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理财产品依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会计分类。其中,以出售为目标的金融资产,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列示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处置理财产品时,处置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金融资产,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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