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调查:市民莫名其妙“被老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我呀!
身份证被冒用,名下莫名其妙冒出一家公司,这对谁来说都是一件闹心的事。然而,更让人烦心的是,当你找到有关部门申诉时,却被告知这事管不了。管理部门的说辞看似有几分道理,行政审批实行 宽进严管 ,企业注册在事中事后实行严管,而事实却是,审批部门不负责管理,管理部门不负责审批,当遇到企业注册信息造假,公民信息被冒用时,我们就只好自己想办法证明 我不是我 。
近年来,有这样一种情况在多地、多人身上发生:从来没有注册过公司,可不知什么时候名下多了一家甚至几家、几十家公司,因为有的公司欠账不还,还上了老赖黑名单;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税务部门又找上了自己 然而,证明我不是 我 的路,并不比证明 我妈是我妈 来得容易。
男子名下莫名多出2个公司被取消租住保障房资格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记者见到了冯黎明先生,他向记者反映,去年4月,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的一次保障房资格复查中,查出他名下有2家公司,取消了他继续租住保障房的资格。
刚参加工作不久,哪里来的公司?这个消息让冯先生一家措手不及。更让他担心的是,这家冒用他的名字注册的公司在税务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名下公司从哪来的?辗转多部门讨说法无果
为了搞清楚自己名下的公司到底是怎么来的,还自己一个清白,冯先生开始了在多个部门之间的奔波。
记者跟随冯先生记录下了他辗转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全过程。
部门一:税务局 解决方案:找市场监督管理局
首先,冯先生来到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询问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公司。
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要注销的话,还得先承认这个企业是冯先生的。税务部门说他们只认登记机构,也就是注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过来的信息。
部门二: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决方案:找法院
冯先生又来到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他名下的公司就是在这里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议是让冯先生去法院告,告赢了,才能撤销,但冯先生觉得这不公平。
在当地,登记注册一家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而且这些手续,都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记者在查询公司登记注册信息时,的确看到了冯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冯先生自己也不知道是谁,通过什么渠道拿到的,但他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他是被冒名的,如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按章处理就好,为什么一定要去法院呢?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王辉副局长解释说: 证据充足了法院肯定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咱们得相信法律。
去法院告,还有一个让冯先生担忧的问题,就是在注册材料中,冯先生发现有自己的签名,而这个签名一看就是假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是坚持让冯先生走诉讼程序。
部门三:法院 解决方案:具体问题咨询律师
冯先生只能来到了法院。冯先生说: 法院还是说行政诉讼,告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不作为,费用还要我自己承担。 法院咨询只回答流程性问题,具体的问题,还需要咨询律师。
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文敬说: 这个官司不太好打,因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做工商登记的时候,它是形式审查。
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第31条规定,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手续的真实性负责。也就是说,公司的登记注册,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是申请人,而不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齐文敬表示,因为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光凭笔迹鉴定的结果,也不能推翻工商登记的行为。
在律师的建议下,冯先生查阅了当地近期的类似案件,相当数量的 撤销 要求在判决时都被驳回了。
齐文敬说,她查到的打赢的案例,是公安局查出来冒用的人,并进行了处罚。
部门四:公安机关 解决方案:找工商部门
在石家庄高新区公安分局兴安派出所,记者和冯先生见到了受理案件的孙警官。
孙警官表示: 如果都到公安机关来报案,目前来说我们侦办起来非常困难,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被害人去工商部门报案了,工商部门应该主动去纠正这个行为,但是他们往往是把这个责任推到别的部门去。
公安机关何时破案,并不知道;眼下,即便是花上上万元的笔迹鉴定费、律师费,也不一定可以告赢市场监督管理局,冯先生觉得自己走进了死胡同。
自己 调查取证 证明 我是谁 全家为此不堪重负
为了证明 我是谁 ,冯先生开始自己 调查取证 :在所谓的自己公司的注册信息上显示,注册地在石家庄的一处科技园区,但当冯先生找到那里时,发现人去楼空。注册信息上除了冯先生,还有一位严女士也是公司的股东,当冯先生找到对方时,没想到,对方说自己也是被冒名的。
冯先生又试图去找当时注册信息上的代办人,结果找不到。300多天的奔波,让一个月收入不到5000元的家庭不堪重负。
冯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记者就接到了全国各地上千份案例。
河北的要先生,在海口被人冒名注册了公司,现在也没有办法解决;
程先生今年1月,偶然发现自己在三亚被注册了公司;
北京的李先生调取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后发现,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信息是自己的,却被替换成了别人的头像照片;
金女士因为名下的公司欠下巨额款项,而被限制坐飞机高铁,想证明自己是被冒名的,也只能坐上绿皮车前往广州;
重庆的韩先生,偶然发现名下有公司,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查,欠款1800万元,成了老赖;
广西的莫先生被冒名注册了130多家公司,即便每次起诉都能胜诉,按照每个官司三个月来计算,也要花上十几、二十年。
自身权益遭侵害谁该负责?两部门各执一词
那么,像冯先生这样一旦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注册了公司,权益遭到侵害,是不是就真的不好解决呢?
行政审批局:监管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公司注册登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商事登记处处长李鹏告诉记者: 审批机关是负责行政审批阶段,事中事后的监管是由有关部门来负责。
行政审批局认为错不在自己,他们只负责按照程序,而事中事后的监管,应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行政审批局配合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玉民却认为: 处理这个事情肯定要涉及行政审批局那边,河北成立了行政审批局,连领导带人都划过去了,肯定办理起来需要两个部门相关配合。
在石家庄市,对于企业的注册审批和监督管理,由两个部门来负责:行政审批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这事儿到底该谁管呢?
维权为何如此困难?部门权责划分不清晰
几经周折,市场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终于承认,这件事儿在自己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那么,为什么办理起来这么困难?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玉民:
不是不能解决,只是有的东西要难一点,从办案程序上来讲,我们肯定要调查取证,工商机关因为不是司法机关,人可能要困难一些,人去楼空了,处理上有难度,如果直接找法院,权益可能更好得到保障。
当时是在这里办理的程序,之后监管也是这里,却要当事人去告到法院,这合理吗?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玉民:
不能这么理解。首先,公司申请人应当对提交公司登记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司法和公司管理条例当中,都明确规定的。我觉得应该起诉这个办事人员,是他提交了一个虚假材料,造成当事人的损失。
权责划分不清晰,两个部门谁也不愿意主动打破僵局,于是就将难题推给了法院,推给了当事人。在记者接触到的案例当中,这样的情形在全国一些地方上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只能说我们在公司登记方面有短板、有漏洞、有盲区,忽视了有人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注册公司的情况了。无辜的受害者举证非常难。让无辜的老百姓代人受过,非常不公平,工商部门要有担当。第一条,先把无辜的被盗用名义的人择出去,让他们的权利得到尊重。
放管服 更重要的是 服务
冯先生的遭遇让他有些心累。为了释放更大的改革红利,国家一再要求各地方各部门简政放权,但简政放权要的不仅仅是政府放权,更要的是放权之后更好的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为百姓生活提供便利,无视百姓的呼声,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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