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三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17,716,829.65元,实收股本为3,248,913,58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报告期内,受市场需求偏弱、竞争加剧、价格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水泥熟料和商品混凝土毛利率大幅下降,导致公司建材产业亏损。
2、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仍处于调整阶段,房地产业务销售价格不断下降,公司以现金快速回流为原则,通过促销手段加快库存房源去化、推进尾盘销售,结转项目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地产产业亏损。
3、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具有减值迹象的建材、地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提升措施
2024年,公司将以“经营创效”为核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具体提升措施如下:
1、充分利用及整合资源,提高资产创利能力
发挥建材资源、品牌和规模优势,合理调整产品布局,加强市场开发,稳定大项目的投标和维护,利用电商网络加大城乡建材商店渠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建材产业的盈利能力;抓住房地产政策显效契机,加大地产业务的市场拓展,加快土地和库存房源去化,积极推进天津武清等项目的资金回收工作;加大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盘活闲置和低效资产,提高现有资产创利能力。
2、积极筹划资本运营及资产证券化工作
全力推进东北证券股权转让工作,对公司的其他参股企业择机开展资本运作,通过股权合作、吸引外部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途径,全力实现资产、股权变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3、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
审慎投资、稳健经营,拓宽资金收现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以资金收支计划为核心,优化资金管控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企业经营资金调度有序、收支平衡,确保资金安全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三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宋尚龙先生、于来富先生和监事陈波先生、赵凤利先生、陈亚春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采购及销售等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8,409.12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但由于行业政策变化、客户经营情况变化、市场需求疲弱等因素影响,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交易金额减少,导致预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5,886,000,000.00元,2023年度贷款利息支出金额194,758,682.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6,054,426.63元,202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金额161,216.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99,999,999.00元,2023年度支付商票保贴手续费4,500,000.00元。
(三)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销售商品和服务情况
2024年,公司预计日常采购、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1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2023年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结合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以及目前行业市场形势和关联方调整情况,确定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存贷款、融资及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在关联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融资及担保业务,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683749474J
法定代表人:李柯夫
注册资本:4,8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
股东情况: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股权;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8,906万元,总负债为10,402万元,净资产-1,49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96万元,净利润-5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8,870万元,总负债为10,820万元,净资产-1,95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3万元,净利润-4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其49%股权,公司监事陈亚春先生为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22MA0Y34FC96
法定代表人:李全冬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吉林省靖宇县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
股东情况:靖宇县泽润经贸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3,414万元,总负债为2,385万元,净资产11,02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303万元,净利润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2,491万元,总负债为1,612万元,净资产10,87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监事赵凤利先生为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董事。
3、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10073475A
法定代表人:王华安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 长春市长德新区
经营范围: 预制构件、管片、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等
股东情况: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51,006万元,总负债为20,506万元,净资产30,50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9,882万元,净利润5,2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52,618万元,总负债为21,556万元,净资产31,062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301万元,净利润5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董事于来富先生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公司监事陈波先生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0255776XN
法定代表人:秦季章
注册资本:1,115,048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股东情况:韩亚银行持有其10.76%股份,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48%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8.11%股份,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7.51%股份,吉林省财政厅持有其6.28%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6,837,297万元,总负债为62,269,004万元,净资产4,568,29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46,255万元,净利润205,3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477,781万元,总负债为65,735,201万元,净资产4,742,58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5,998万元,净利润59,4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8.11%股权,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公司多年合作,信用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人民币77,763.64万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50%。
● 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和仲裁案件进行了统计,累计涉诉金额合计77,763.64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50%。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涉诉金额为48,811.84万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涉诉金额为28,951.8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经结案的涉诉金额为49,208.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经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部分于2023年10月20日解除,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应返还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的住宅A地块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8,053.65万元抵作商业B地块部分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待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缴纳。目前已结案。
二、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披露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判决或结案,公司正在协商和解或诉讼、仲裁过程中,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相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董事李玉先生委托董事刘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分项表决)。
1.邴正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杜婕女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毛志宏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马新彦女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黄百渠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说明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尚龙先生、于来富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87%)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租入租出资产、赠与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最新规定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内容,李斌先生、于来富先生不再担任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玉先生、邴正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刘树森先生提名,聘任秦音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韦媛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顾佳昊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简历
秦音,女,1976 年 6 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本科,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韦媛,女,198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顾佳昊,男,1987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三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7,212.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公司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本期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7,653.8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6,021.46万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443.18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89.2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应收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502,159.38万元没有收回,补提信用减值损失8,502.6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926.87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的房产项目出现减值迹象,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前期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商誉应补提减值准备59,668.64万元,其中: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计提37,797.32万元。
(四)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52,997.13万元,其中对天津武清项目计提减值52,390.54万元,对清欠房产等计提减值606.5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77,212.77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韦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秦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韦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秦音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及韦媛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刘树森先生提名,聘任秦音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经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韦媛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顾佳昊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01号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箱:weiyuan@yatai.com、gujiahao@yatai.com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简历
秦音,女,1976 年 6 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本科,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韦媛,女,198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顾佳昊,男,1987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一)保留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泰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预付账款余额为1,724,002,063.46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检查相应的资金流水、收付款手续、查阅了合同并比对合同条款、函证及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部分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亚泰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强调事项
亚泰集团对部分供应商的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对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逾期贷款3,290,000,000.00元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亚泰集团于2024年1月3日完成展期并于1月4日进行了补充披露。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四、消除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事务及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及信息披露水平,做好公司内部关于信息披露要求及流程的培训工作,确保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2、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整体水平。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针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预付款项的计划,细化预付款项的审批、支付流程,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尽快解决并消除不利影响。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泰集团”)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7日组织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出具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一)保留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泰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预付账款余额为1,724,002,063.46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检查相应的资金流水、收付款手续、查阅了合同并比对合同条款、函证及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部分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亚泰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强调事项
亚泰集团对部分供应商的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对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逾期贷款3,290,000,000.00元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亚泰集团于2024年1月3日完成展期并于1月4日进行了补充披露。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基于谨慎原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所涉事项分别出具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1,056,707.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2,336,836.25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63,393,543.39元。
鉴于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建材行业:报告期内,在投资增速放缓和房地产行业低迷背景下,水泥行业负重前行,全国水泥市场需求继续萎缩。同时,水泥企业受到了市场竞争加剧、上游原燃料成本高企和环保能耗约束力增强等多重不利因素冲击,尤其是各地水泥企业为获取市场份额,价格竞争激烈,促使水泥价格底部震荡运行,水泥企业利润大幅萎缩,行业利润整体下降。
地产行业:房地产市场继续维持调整格局,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提振房地产市场,围绕供需两端政策的放松力度明显加大,供给端重点着眼于保交楼、防风险以及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等方面给予支持,需求端首套房“认房不认贷”、降首付、降房贷利率、降税费等政策逐步落地,核心城市限购、限贷、限售亦逐步放松,但政策传递至市场及投资者信心修复尚需时间,市场表现短期内难以快速改善回升。
医药行业:随着集采常态化、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保统筹改革等持续深入推进,倒逼医药行业加速去劣存优和转型升级。虽然受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医药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受到挤压,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将持续促进对医药产品的消费,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以建材集团、地产集团、医药集团和金融投资、电子商务、商业运营为核心的经营发展格局。建材产业拥有集“石灰石、熟料、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骨料”业务于一体的绿色建材产业链,建立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的“绿色建材”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实现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充分结合及转型升级。地产产业按照生态养生产品、服务定位,形成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带,建立具有“形象展示、服务互动与大数据分析”功能的“生态宜家”互联网平台,通过协同努力,向现代地产开发建筑服务产业集团发展。医药产业形成了集“资源、研发、生产、销售、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链,拥有资源开发企业、研发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连锁药店千余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5,183万元,同比减少371,589万元;营业成本814,444万元,同比减少322,982万元;销售费用125,777万元,同比减少523万元;管理费用92,944万元,同比减少3,817万元;财务费用200,526万元,同比减少6,892万元;营业利润-484,378万元,同比减少51,3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747万元,同比减少51,73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183万元,同比增加328,403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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