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首提竞争中性 应为下一步改革重点

2018-12-25 15:53已围观

竞争中性一词,首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提及,意在改善民企等。

12月2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

竞争中性,按照2012年经合组织(OECD)的解释,是指任何市场主体在参与市场的过程中,不应因所有制的差异而获得竞争优势或面临竞争劣势,具体包括经营模式、成本确定、商业性收益率、公共服务事业核算、税收中性、监管中性、债务中性和政府直接补贴、公共采购八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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