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后“钉子户”被诉拒执罪 常州一土地纠纷波折不断
2019-12-26 07:57已围观次
(实习记者 向思琦 记者 覃建行)江苏常州一起土地纠纷的生效判决被强制执行两个多月后,当事人罕见地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二审开庭后,法院又作出裁定,以“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至于何为“不能抗拒的原因”,并未有明确解释。
接受采访的学者分析,拒执罪是否成立,与法院是否已经强制执行并无必然联系。认定是否构成该罪,唯一标准是看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祸起土地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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