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哲宏案入选2018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

2019-04-22 10:48已围观

被错误关押23年且四次判处死缓的吉林男子金哲宏,在2018年11月被法院再审宣告无罪,这起典型错案令人唏嘘。近日,该案入选2018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学者点评称其对纠正“某些长期难以纠正的硬骨头错案”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已经进行十多个年头,本届评选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以及南方周末报社联合举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轩表示,评选年度案例能进一步昭示重大影响性诉讼的个案价值和制度促进意义,做到以个案促进法治。

财新记者注意到,2018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中有三起刑事案件且均通过再审程序改判,这其中最能彰显司法人权保障精神的便是金哲宏案。

金哲宏案发生在30年前,今年61岁的金哲宏曾被错误关押23年,期间三次上诉、两次发回重审,四次被判处死缓。他曾是吉林省吉林市棉麻纺织厂停薪留职员工。1995年9月29日,吉林省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一年轻女性遇害后,27岁的金哲宏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次年2月5日被逮捕。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金哲宏不服判决,先后于1996年、1998年、2000年提出上诉,吉林省高院则做出两次发回重审、一次驳回的裁定,于2000年8月23日对核准金哲宏的死缓判决,但金哲宏继续申诉。

2018年3月26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对该案再审,同年11月30日宣判金哲宏无罪。吉林高院再审认为,全案缺乏能够锁定原审被告人金哲宏作案的相关证据,金哲宏的作案时间、作案工具和作案动机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不能确认;金哲宏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链条,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据此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并宣告金哲宏无罪。

“金哲宏改判无罪,他不是唯一的现象,他是近些年来最高法院纠正冤错案件当中的一个案例之一。”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梁欣点评时认为,金哲宏再审改判无罪体现坚决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对于纠正某些长期难以纠正的硬骨头错案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梁欣分析,聂树斌案、金哲宏案等近些年纠正的系列错案坚持了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司法人员应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强化这些理念,将其浸润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中。“我们以前都秉持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甚至是疑罪从挂,今天我们要用现代的理念来引领司法实践,真正推动疑罪从无司法精神的落实。”他说。

除金哲宏案外,另外两起入选2018年十大影响性诉讼的刑事案件是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再审改判无罪案、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列席最高法院审委会会议并发表抗诉意见的齐某强奸及猥亵儿童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观察分析,2018年在案件纠错方面两个好趋势。即:错案纠正开始从暴力犯罪走向经济犯罪、检察院在错案纠正过程中呈现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角色。陈永生表示,这些错案反映出,司法实践有些本应当避免的错误没有避免,比如,有的法官在审判时无视了最基本的暴力,对涉及性关系认定的案件中,对警方没有做DNA检验、现场及被害人体内没有发现精液等情形认定为犯罪既遂。“这些案子反映了办案中存在的低级错误,提醒办案人员保持更谨慎的立场。”

最高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鹏程认为,在错案纠正过程中,律师的作用不能被忽视。“尤其在金哲红无罪的案件当中,有很多律师参与集中,最后接棒的律师做了很多努力。如果这些常年的冤假错案没有家属、律师团队的长期呼吁,没有各种坚持不懈的努力,没有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申诉,结果也很难撬动。律师在洗冤过程当中的作用很值得肯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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