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入传销将一人刺伤致死 检方认定正当防卫不起诉

2019-03-23 10:46已围观

检方认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再添新例。以谈恋爱为名,一名男子被骗至传销组织窝点,在发觉情况异常后多次请求离开被拒,在多名传销人员逼近下,该男子持刀挥刺并将其中一名传销人员刺伤,此人出院后因未继续进行康复治疗而死。该男子在被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方于3月22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

据浙江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案件当事人名为盛春平。2018年7月30日,一个名叫郭丽的女子以谈恋爱为名将盛春平骗至杭州市桐庐县,根据以“天津天狮”名义活动的传销组织安排,郭丽等人接站后将盛春平诱至传销窝点。

盛春平进入室内先在客厅休息,郭丽、唐国强、成某某等传销人员多次欲将其骗入卧室,意图通过采取“洗脑”、恐吓、体罚、殴打等“抖新人”措施威逼其加入传销组织,盛春平发觉情况异常予以拒绝。后在多次口头请求离开被拒并遭唐国强等人逼近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警告,同时提出愿交付随身携带的钱财以求离开,但仍遭拒绝。

之后,事先躲藏的传销人员邓移法、郭传江、刘于浈等人也先后来到客厅。成某某等人陆续向盛春平逼近,盛春平被逼后退,当成某某上前意图夺刀时,盛春平持刀挥刺,划伤成某某右手腕及左颈,刺中成某某的左侧胸部,致心脏破裂,盛春平丢弃随身行李趁乱逃离现场。

当日,传销人员将成某某送医院治疗。同年8月4日,成某某出院后,未遵医嘱继续进行康复治疗。8月11日,成某某在传销窝点突发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成某某系左胸部遭受锐器刺戳作用致心脏破裂,在愈合过程中继续出血,最终引起心包填塞而死亡。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于2018年8月12日接受报案并立案侦査,次日盛春平在山东归案并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经杭州市桐庐县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2018年10月24日案件移送杭州市桐庐县检察院审査起诉,该院于同年11月20日将案件报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査决定。

2019年3月22日,杭州市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盛春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盛春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盛春平案发时身处封闭的空间,人身自由和安全正在遭受众多不法传销人员侵害。为逃离现场,免受正在进行的严重人身侵害,其被迫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挥刺传销人员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盛春平不起诉。

检方表示,传销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传销犯罪往往伴随对公民人身健康和生命的严重侵害。对盛春平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利于填补公权力保护的隙缝,织密织强法律保护网;有利于震慑犯罪,遏制传销犯罪的扩散;有利于弘扬正气,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此外财新记者注意到,该案中的传销人员郭丽、唐国强、邓移法、郭传江、刘于浈均已被判刑。

2018年以来,正当防卫的边界屡屡引发争议,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当事人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相关案例被写入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包括江苏检察机关认定“昆山反杀案”为正当防卫,最高检察院将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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