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答财新提问:紧盯三类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

2019-03-12 14:06已围观

3月12日,最高法院副院长首次亮相全国两会“部长通道”。在回答财新记者关于提问时,他表示今年将加大力度纠正涉及产权的冤错案件,重点关注涉及民营企业家的合作诈骗案、挪用侵占资金罪案件,存在诉讼“主客场”的案件和因政府换届、领导更换而发生的案件。

过去的2018年,最高法院再审改判了张文中案、赵明利案等一批涉及民营企业家产权的冤假错案,受到各界好评。财新记者就此提问:今年最高法院将如何继续纠正涉产权、涉及民营企业的冤假错案?

江必新回应称,最高法院今年将从五方面着力,加大力度纠正涉产权、民营企业家的冤假错案。第一,要在统一裁判理念上狠下功夫。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凡是刑事法律没有规定犯罪的,一律不得作为犯罪追究;要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凡属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作无罪处理;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并进行刑事处罚。

第二,在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上下更大功夫。最高法将紧盯三类案件:第一类案件是涉及合同诈骗罪、挪用侵占资金罪以及与民营企业家相关的其他一些罪名;第二类案件是异地创业、异地投资这类存在着诉讼“主客场”问题的案件;第三类案件是因为规划调整、政府换届、领导更换而发生的一些案件。“对于这些案件,最高法院将认真地进行排查,划清楚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三,在排查、督办上下更大功夫。最高法院将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犯罪案件,绝不能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绝不能把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绝对不能因为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规范的行为,而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陷入困境。

第四,在细化规范上下更大的功夫。最高法院将把一些原则性的政策,通过司法解释、通过典型案例来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裁判的理解,一方面为审判人员的裁判提供规则遵循,另一方面也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行为提供指引。

第五,在建构避免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功夫。最高法院要按照正当程序的要求、充分尊重和保护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的权益,高度重视当事人和律师对案件审理活动的监督。将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建构审判权公正行使的机制,确保审判权的规范行使。

江必新说,最高法院希望通过以上一系列举措,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的护身符,让法院成为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坚强阵地,让法官成为保护、捍卫民营企业家权益和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坚固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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