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法院改革方案敲定 如何规范审判权引关注

2019-03-01 14:17已围观

系统未来五年改革纲要亮相。最高法院日前发布《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下称“五五改革纲要”),提出10个维度65项改革任清单,宣示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五五改革纲要”是未来五年指导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经过了中央批准同意,也是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抓手。“五五改革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大版块组成,其中将十方面改革任务细分为65项具体措施,每项措施用一个段落简要列举说明。除诉讼程序相关问题外,改革还涉及法院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科技创新等层面。有不愿具名的法学者表示,其中大部分措施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至今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已经推出,“这份纲要方方面面都说到了,但内容有些空空洞洞”。

1999年、2005年、2009年和2015年,最高法院先后发布了四份五年改革纲要。2017年10月召开的中共是九大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改革部署。和“四五改革纲要”相比,“五五改革纲要”重在“持续抓落实”。李少平在新闻发布会上坦陈,2013年至2018年的“四五改革纲要”部署的65项改革举措虽全面推开,但部分举措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配套不完善、推进不系统现象。“我们在起草’五五改革纲要’时,秉持实事求是精神,没有‘遇到问题绕着走’,落实不到位的就持续抓落实,配套不完善的就着力补短板,用钉钉子精神不断深化改革。”

近来舆论对直接影响审判质效的司法责任制关注和讨论较多,审判过程中如何放权、如何监督牵动公众神经。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过去几年深化司法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实质上是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的一次变革,意在回归“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规律。2015年9月,最高法院印发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初步构建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制度框架,随后又针对法官惩戒、履职保障、院庭长办案、审判监督管理、辅助人员配备等方面,相继出台配套性文件。2018年12月,结合推进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细化政策、完善配套。

李少平表示,尽管已在全国法院推行司法责任制,但监督管理机制尚需跟进、类案同判机制还应完善、法官惩戒机制亟待健全、专业化建设需要加强,必须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财新记者注意到,“五五改革纲要”将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作为一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具体设计了八项落实措施。比如,提出全面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独任庭、合议庭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依法确定职责权限,确保权责一致; 提出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依法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机制;明确院长、庭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健全完善法官惩戒制度,等等。

法院院庭长不当干预案件如何遏止?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胡仕浩表示,法院院长、庭长在权力清单范围内,按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不属于不当过问或干预案件;相反,院长、庭长该管的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怠于行使监督管理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

在胡仕浩看来,应当从法院整体责任的角度,来理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里的“责任”,既包括法官的个人责任,也包括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集体责任;既包括审判组织的违法审判责任,也包括院长、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文件的规定,对于“四类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并视情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主审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对于审判质效、办案程序、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院长、庭长应当依职权提出监督纠正意见,绝不允许放权后出现“灯下黑”问题。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向财新记者表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本质是放权,这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整体方向。“但在放权的过程中,包括最近一段时间的确有另外一种呼声认为,还是要保持监督或者采取适当形式来监督。整体上,放权还是主流。只不过放权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形式去监管。”据左卫民观察,近些年来,法院院庭长特别是庭长过问案件越来越小心了,但有关院长庭长如何进行监督管理的机制一直在探索中。“纲要提到的全程留痕制度似乎一种制约机制,但没有说得太具体,还有待实践探索。”

除完善司法责任制外,“五五改革纲要”提出将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及相关配套机制,坚持科技驱动,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推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标准、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标准相一致等内容,也受到各方关注。

李少平表示, “五五改革纲要”虽然是未来五年的改革规划,但推进落实的任务非常紧迫。按照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最高法院牵头的改革任务,绝大多数要在2020年完成。从纲要发布之日起,各项工作就得紧锣密鼓开展起来,努力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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