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抗拆”农民明经国案二审开庭 一审获死缓

2019-02-01 08:01已围观

备受关注的江西赣州“”被拆迁户明经国“锄死”乡干部一案,1月31日下午二审开庭。控辩双方围绕明经国的房屋是否被非法强拆、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量刑是否过重、明经国精神鉴定等问题展开辩论。庭审于下午5点10分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此前,明经国被认定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财新网此前报道,2017年3月17日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发生命案,十八塘乡干部卓宇在危旧土胚房、空心房拆迁现场监督拆迁工作,因挖机工作人员“误拆”损坏村民明经国的土胚房,引发明经国情绪失控,激愤之下用锄头猛击卓宇头部,导致卓宇当场死亡。这一血案背后,是赣州轰轰烈烈的“空心房”整治运动。2018年9月27日,明经国被赣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详见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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