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辽宁省阜新市东苑派出所副所长郭鑫致人伤残案

2019-01-07 17:01已围观

2016年3月3日,被害人李斌与宏运铂郡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张某因劳务纠纷发生争执,被张副总及同伙殴打数个嘴巴后,又被阜新市东苑派出所副所长郭鑫,辽宁省最美警察赵天澍及警员杭伯成押到东苑派出所,在被害人已完全无力行走时,副所长郭鑫和民警杭伯成仍将其从地上拖起,两人架着他的两只胳膊到侯问室门口,将其摔到侯问室的墙上,弹回到地上,致使其负伤。后经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阜新市方正法医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牙根折两颗,失去功能一颗,鼻梁骨骨折,额头缝三针,结果为轻伤害二级。


被打住院后,因问题迟迟得不到合理解决,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公安机关委托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害人李斌的精神状态及与2016年3月3日发生的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被害人李斌目前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与2016年3月3日的伤害因素有因果关系。



事发至今已3年有余,家属一直自费治疗,犯罪嫌疑人却都正常工作,不受任何法律的制裁。

维权的路上,家属屡遭残害。但公安机关一直不予立案,称民警涉嫌职务犯罪,归检察院。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以两名犯罪嫌疑人不涉嫌职务犯罪为名,也拒不给被害人立案侦查。两大司法部门相互推诱扯皮,家属至今拿着两份鉴定竟无处立案。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受阜新市公安分局委托称家属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其他免谈。家属无奈,只能同意先起诉民事赔偿,但当被害人做完因果关系鉴定后,细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要求家属撤诉。不再受理了。

在打黑除恶的当今社会,如此亵渎法律的行为,为何无人管?到底谁是他的保护伞?侯问室监控录像能说明一切,为何检察院和公安局都称家属无权查看?难道老百姓被警察无故打疯打残,连知情权也要被剥夺吗?老百姓想要依法依规追究其刑事责任就是奢望吗?法律面前,不应该人人平等吗?

现诉求如下:1.求真相,查看被害人在侯问室被打视频。2.依法依规追究副所长郭鑫,最美警察赵天澍和民警杭伯成的法律责任。

本人周淑芬,为被害人李斌的妻子。以上所说一切都负法律责任。联系电话:1323418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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