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及其故意刁难业主履行判决义务

2019-01-06 21:16已围观

被告未要求第三方做抗震缺陷质检报告 也未去开庭
礼让原告开发商赢了官司
但被告欲履行判决却遭开发商及其律师恶意戏弄与刁难

2018年12月26日深圳中院送达了(2018)粤03民终17513号判决书。12月31日4:10分我代表女儿打电话人金友要求履行上述判决,并要求金友先交给我们房产、土地两证。但金友(焦会计)却告知没有土地证,也不知道判决结果。
元旦过后首个上班日即1月2日我去了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不动产登记的公务员查询后,告知该房两证齐全。我给金友焦会计打电话质问:“不给两证怎样履行判决?”焦会计改口说:“两证锁在档案橱里,路青总经理带着钥匙外出了,路总不接电话。”我用的是免提通话,故金友刁难我们履行判决义务,上述公务员听得一清二楚。
同日下午即1月2日下午4:27分我给其律师李娟打电话她说:“我还没有把判决结果告知金友。”判决书已送达7天了。受托律师为何不告知委托人金友?这不是合伙故意拖延,恶意成就强制执行的条件吗?早在2017年12月上述律师所副主任李俊亮曾代表律师所与崔德祥等人草签过,状告金友的代理合同。主要内容是:不准原被告和解,若双方和解各支付给律师所10万元违约金。有权代为申请执行,有权接收执行回来的钱或物、有权留置案件款或物,如此律师所谁敢委托,这是其一。其二,李俊亮先要求崔德祥到北京上访,给金友施加压力,被崔德祥拒绝。于是上述律师所又帮金友“维权”。李俊亮如法炮制又给我们施加压力。其合伙阻挠履行判决,动机是律师所欲代为申请强制执行,欲企图执行我们的财物,先装进上述律师所的口袋里。这是李俊亮惯用的伎俩。该案中李俊亮将该伎俩密传给了同所的律师李娟,判决书已送达7天了,李娟不告知金友便是明证。
综上,请求临淄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国家机关监督 请求新闻媒体监督 请求金友花园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们监督

此致
临淄人民法院执行局 淄博中院 省高院 最高院 青州潍坊临淄淄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山东省扫黑除恶督导组 中共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 金友花园业主委员会 金友花园业主群 新闻媒体


代理人 崔德祥

手机号13725537169
住址 山东临淄金友花园3-3-101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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