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惠乐返商城B2B2C模式涉嫌非法集资传销骗子

2019-01-06 06:47已围观

>内容摘要:志惠乐返商城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民B2B2C消费商大数据平台。首先,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实现消费全返,花出去的钱当储蓄又慢慢返回来,花得越多返回越多!今天花出去,志惠乐返商城明天起每天万分之五左右天天返、月月返直到100%返还;最主要,大家消费大家推广,线上推广线下服务,消费即可创业、...志惠乐返商城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民B2B2C消费商大数据平台。首先,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实现消费全返,花出去的钱当储蓄又慢慢返回来,花得越多返回越多!今天花出去,志惠乐返商城明天起每天万分之五左右天天返、月月返直到100%返还;最主要,大家消费大家推广,线上推广线下服务,消费即可创业、消费即可致富!消费者就是推广者,这个商城的销量是不可估量的!加入志惠乐返商城能获得哪些好处呢?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人一天的消费是100元,一个月就是3000元,一年就是3.6万元。如果不消费,3.6万全部存银行,那能得到什么结果呢?36000*1.75%(定息一年存款)=630元。如果通过志惠乐返商城B2B2C的模式,同样是消费,同样得到相同价值的产品。但是通过志惠乐返商城的全返方式,每天按万分之五左右,每天都返回来,那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36000*0.0005*365=6570元的纯利润,并且能得到36000元的产品。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以上公司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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