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老兵赵声荣坚决支持湘潭县纪委监察委打击贪污腐败

2019-01-05 22:06已围观

我叫赵声荣,出生于1933年6月6日,身份证号码:430321193306063533,现居住在湖南省湘潭县青山桥镇马栏坝村鸭尤村民组,联系电话:18373247892;隶属于原中国人民解放军68军203师608团,参加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后回到原籍湖南省湘潭县,在湖南省湘潭县肉食公司(隶属原商务粮食局)工作退休至今。

抗美援朝老兵赵声荣坚决支持湘潭县纪委监察委打击贪污腐败


抗美援朝老兵赵声荣坚决支持湘潭县纪委监察委打击贪污腐败


抗美援朝老兵赵声荣坚决支持湘潭县纪委监察委打击贪污腐败


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与“依法执政”相对立的,就是执政不依法。在一些党政负责人那里,“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越权执法”等情况仍然存在。不该他管的事情他瞎管,该他管的事他乱管,这样的不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在人民群众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是依法治权,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仅要把权力装进法治的笼子里,更要把自己的一言一行装在法治的笼子里,这是建设法治政党的基本要求。
2017年12月中共湘潭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交办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石鼓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项目中,发现石鼓镇易地扶贫资金存在重大违规问题。发现工程承包方及党员干部涉嫌串通招投标、特别重大等贿赂线索。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某彪在担任湘潭县石鼓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53万元。2011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陈某彪分别利用其担任湘潭县梅林桥镇镇长、龙口乡党委书记、石鼓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5.5万元。其中,于2016年7月,陈某彪在湘潭县石鼓镇易地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安排石鼓镇副镇长刘某(另案处理),通过虚造室外给水管项目的方式,套取资金23.4003万元,陈某彪将其中16.5万元占为己有。2011年2月,房产开发商彭某为感谢被告人陈某彪(时任梅林桥镇镇长)在工程承揽等方面给予的关照,送其现金人民币50万元,陈某彪退还40万元给彭某,收受了余下的10万元。
湘潭县检察机关2018年10月9日[湘潭县院] 我院依法对陈虎彪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在重要案件信息进行了对外公开,截止到今天其他信息可正常打开,唯独该信息无法正常打开,且该案是贪污、受贿,人民群众最为关心也最为痛恨的,被湘潭县检察院也列入了重要案件信息,10月18日判决至今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判决书情况。
陈虎彪案件的查处说明了湘潭县纪委监察委在“打虎拍蝇”中取得了一点成绩,抗美援朝老兵感到欣慰,也非常支持湘潭县纪委监察委打击贪污腐败。陈虎彪案件的发生是有深刻的原因的,湘潭县委政府个别领导盲目追求政绩、“拍脑袋”式决策,湘潭县个别直属机关领导非法支持、决策“湘潭县石鼓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项目”等等都是陈虎彪贪污腐败的关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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