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双拥模范城的报道!!!
一、保国有责、卫家无能、三代军人家庭的遭遇!!!
我家营业房位于之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路与中同大街交汇处。2012年新乡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进行任何协商、未签订仼何协议的情况下,把我们的营业橱窗违法拆除两次,2013年用围档把我们的营业房围起来,停水、停电、阻断交通,使我们从此停业,下半年用“暴力、黑社会”方式违法强拆,
“废墟”保卫战我们坚持到2014年2月,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陈砚田合法私有营业房产从地球上消失了!!!
二、中同街南侧区域“拆迁建设指挥部”拆迁行为违法!
国务院[房屋征收条例]2011年1月21日公布实施,同时[城市拆迁条例]废止。2011年3月20日
在“特事特办”拆迁市長贾全明的领导指挥下,动迀开始,新乡住建委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时限为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8月6日。“凤凰名都”项目在未“拆迁许可证”、又未法定“征收”程序的情况下,违法拆迁至今,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凤凰名都”项目、为何成“特区”?!
国务院[拆迁条例]2011年1月21日废止,“新乡市拆迁条例”新政25号令、“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新政64号文2011年10月19日作废。
新乡荣祥公司在未“拆迁许可证”、未“拆迁资质”、未进行协商、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用“暴力、黑社会”方式把中国公民陈砚田合法私有营业房产“强拆”,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物权法]第32条,[刑法]第275条,国务院“拆迁条例”第36条,“河南省拆迁条例”、“新乡市拆迁办法”第16条、第54条、第59条。
四、新乡市“行政不作为”!!
[物权法]规定: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规定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新乡荣祥公司的违法“强拆”行为,自由路办事处说:无职权。区城建局、不受理。市拆迁办公室:归卫滨区管理。市住建委:不归本部门。行政“皮球”世界冠军!!
五、“吴天君拆迁模式”、违宪、违法、违规、违纪?!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而新乡市卫滨区政府公然违反[宪法]、成立了由行政机关领导审判机关、人大、公安、政法、“开发商”参加的“联合指挥部:见[卫政2010、114号文]。
六、新乡市卫滨区政府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官商一体”?!
“联合拆迁指挥部”部分成员如下:
指挥長:孙勇:区常委、宣传部长
付指挥長:李继先:卫滨公安二分局局長
付——長:孙峰彬:区人大法工委主任
付——長:董国栋:区城建局局長
付——長:杨振宇:自由路办事处书记
付指挥長:肖卫兵:新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总
成——员:李卫东:群工部長、信访局長
成——员:高进发:政法委付书记
成——员:宋玉辉:法制办公室主任
成——员:常保柱:卫滨公安二分局付局長
成——员:張岩松:卫滨公安二分局社区井务大队長
成——员:严国福:新乡荣祥公司:“拆迁部”经理
国务院规定:商业开发,政府只能“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而不能代“拆迁人”拆迁。
拆迁实施单位:一、卫滨区城建局拆迁安置处。二、自由路办事处。
七、新乡市卫滨区政府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自从荣祥公司进住新乡,我们平静幸福的生活就走向厄运,2012年砸橱窗、砸柜台至2014年“强拆成功”。其间我们多次报“井”新乡公安不制止、不立案、不侦查,真是“孟纲”的好部下。
八、“同是华夏人”、“相煎何太急”。??!!
九、“最可爱的人”、“成为最无奈的人”?!
父亲:陈砚田:1948年—1956年坦克二师服役[2014年含恨离世]
本人:陈新生:1977年—1980年南海舰队服役
儿子:现役军人
十、“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
“除一害而众苗状、刑一恶而万民悦”
“天下何以治?得民心而已!天下何以乱?失民心而已!
举报、控告、救助人电话:15637366181
望社会各界正义之士给予帮助、指导、谢谢!
军属:陈新生—2017、7、13日泣诉
搜索
图文推荐
- 免签国家范围再度扩容上市
=$bqsr['classname']?>2024-12-26
- 岚图汽车卢放:用户本质上
=$bqsr['classname']?>2024-12-26
- 隔夜要闻:美股收涨英伟达
=$bqsr['classname']?>2024-12-26
- 长安期货范磊:增产推迟地
=$bqsr['classname']?>2024-12-26
- 苹果季度营收超预期,但大
=$bqsr['classname']?>2024-12-26
标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