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云港东海投资,安峰镇政府竟签“阴阳合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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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云港东海投资,安峰镇政府竟签“阴阳合同” 发表时间:2018-12-20 14:41
朱来成给领导留言: 尊敬的江苏省吴政隆省长好! (我当事人,朱来成)
涉案土地在1997 年通过国家国土资源局规划为建设用地,安峰镇政府2004 年采取先租后征的全社会通行模式与安北村民委员会签定了土地租赁合同。2006 年6 月10 号安峰镇政府通过项目招商与我签定了投资合同书,当我已注入280 万元的资产投资后,要求镇政府依合同约定兑现承诺。不想安峰镇政府竟推,拖,敷衍,就是不覆行。万般无奈我诉求致东海县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安峰镇政府依法覆行合同。
东海县人民法院竟超越诉讼请求,适用错误法律判决合同无效后,镇政府即将合同转让给予山南村村支书朱亚伟转化为有效合同。成就了中国历史上有安峰镇政府一手制造的“阴阳合同”。安峰镇政府枉法滥权没有底线!
为维护公平正义,律法的尊严。我走上了漫长的上诉,申诉……经历了6 个判决,3 份裁定,错误延续错误,错到底。耗生损命12 年,致我直接经济损失200 万元,可见的预期效益800 万元。声声泪 滴滴血,伤心煎熬 ,崩溃,失望,坚持,苟活,轮番生与死斗争,咬紧牙关坚持渺茫的公平正义!不想直到今天 ,公平正义仍是那么的可望而难求,实在是悲哀……!
2018 年9 月19 号,安峰镇政府“阴阳合同”事件经省人大,省访交办东海县政法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三巡江必新院长交办连云港中院。有东海县人民法院李院长井法官及县政法委冯书记,安峰镇政府政法委黄书记及我多次沟通协商,方案有三,1、维护法律尊严,涉案土地恢复耕地农田。2、恢复原有设施,退还厂地,覆行合同。3,如若前两条安峰镇政府均不能实现,需依约合同赔偿损失(任由安峰镇政府选择)。然安峰镇政府毫无城意,竟刻意回避事实,敷衍,推诿,耍滑,总是汇报张书记,汇报张书记,空转运行……没有实效进展,本人数次要求约见张书记均被阻,说,黄书记就等同于张书记,耗时已近3 个月,欺人太甚。请求江苏省人民政府主持公道正义,不偏不倚给予我公平公正,谢谢!
朱来成
2018 年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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