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银监局在怕什么?公务员经商无人敢管

2019-01-02 14:13已围观

市银监局的调查结果不同说明了什么? 宝鸡市银监局纪委调查,苏刚未参与经商,只是为前妻帮忙,处理意见是一个诫勉谈话,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纪委调查,否认了中国银监会宝鸡监管分局的调查。调查认为苏刚自2014年5月至2018年2月担任“岐山庆美丰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充分证实苏刚已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不知宝鸡市银监局纪委想包庇什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违反规定擅自在其它金融机构、企业、基金会兼职或者参予经商、办企业以及其他盈利性的经营和有偿中介活动。 苏刚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积极参与经商办企业,并且担任企业管理工作,难道就不能为企业的承担民事责任,难道不承担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义务。作为他的主管部门僻重就轻,一味给一个诫勉就草草了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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