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背锅者?

2019-01-01 22:57已围观

谁是背锅者

前一段时间我在人民网上以《湖北省高院要重视“灯下黑”》为题转发我的的一篇博文《法院审案,定制服务(一)》,真实反映了黄冈中院法官梅阳等人为了给被告丁元益减轻刑事处罚,先与其家属谈好刑罚,补充伪造证据,达到定制服务的真相。迅速引起轰动,本人在结尾处曾言明本人受到陷害一事,并说要撰写一篇《法院审案,定制服务(二)》来揭露黄冈中院为了打击报复本人,再一次实行定制服务,利用伪证定本人之“罪”。不少人希望看到我曾言明之《法院审案,定制服务(二)》。

然而失去工作后迫于生计,在外打工,受到牵扯太多,很难静下心来整理思绪。是啊,受到不白之冤再也不是体制内的人了,天天还得为斗米奋斗了。先要解决温饱,才能有精力思考问题了。也正是这样的现实问题让一层受冤者迫于生计无力申冤!前天县法院的一个领导(对本人之案很清楚)曾问我:“难道你就这么算了吗?你心真大!”我无可奈何对他说:“又能怎样?”正因如此,那些枉法的法官们敢如此大胆地枉法裁判,这就是其中一个方面的问题:你耗不起!还有一方面问题,所有的冤案得不到平反,最大的原因,本身是个与不法的法官之间问题,结果演变成个人与政府,个人与体制之间的冲突了。个人怎样与公器进行抗争?他们持公器与你斗,有的是时间与金钱,先耗掉你的经济,再耗掉你的精力,然后耗掉的是你的生命!所有的冤案都是这么一个过程!让你不服也得服!他们现在就是以一个团队来对付你一个人!本人在遗爱湖论坛上发一篇《梅阳,其实我并不认识你》将黄冈中院法官梅阳在审理丁元益贩毒案中如何利用伪证枉法裁判的如实揭露。结果疑似“黄冈中院”以“官方”发布一份说明解释,不惜用违法手段(侵犯本人隐私)进行报复本人。在本人进行反驳后自行删贴。就是这样他们以强大的公权对付一介草民。曾经在体制内活动三十余年的我对他们这种作法不耻,但也深知,这就是我国司法的现实!这一切都不是依法进行的,而是靠潜规则运行的!本人只不过是这个潜规则的牺牲品而已!是他们的一个背锅者!

梅阳之所以被我实名举报,是因为事实越来越明了。我至今都没与梅阳见过面,是丁元益案件、侯超群、倪贵武等人将我们扯在一起的。丁元益因贩卖毒品被关押在浠水县看守所,本人是他们监号的管教民警(只是负责看管,没有办案的职权)。丁元益案件开庭(2013年10月11日)前两个月其妹夫张继艮为了给丁元益减轻处罚频繁地往返蕲春及黄冈中院所在地黄州两地,而几乎每次都要经过浠水看守所。从张继艮口中得知梅阳是主审法官,从他反复提及已得知他们之间不再单纯是法官与被告家属关系了。我也是从他口中得知了梅阳这个名字。也就是他叫张继艮向我索要立功证明的(丁元益曾反映过“三毛”的身份,检举材料已转交给浠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案件侦办人侯超群)。开始我问过侯超群,侯说人未归案不能出。10月7日中午,张继艮再次到黄冈中院“活动”完后经过看守所时我正当班,他告诉我他与黄冈中院梅阳谈妥了,罚金26万,立功证明到手判6-7年。他再次要求我出面向刑侦索要立功证明。我对张说不行,刑侦办案人(指侯)说过了人未归案不能出。张说你再试一下,说不定刑侦肯出呢?我当时并不理解这个“说不定”是何由来,但他说完就回蕲春去了。下午交班后我打电话给侯超群,谁知他一口答应了:“可以,你明天上午来拿。”现在通过过去的同事介绍才知他与梅阳关系非同一般,难怪一说他就同意了,再也不说人未归案不能出。我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张继艮,张迅速赶来浠水,将9000元钱交给我,让我代为转交刑侦,说是请客吃饭(我的过错就是这件事上!)。我的理解是侯先前不出立功证明是因为想敲竹杠,反正是别人的事,张愿意出我就转交一下,以后工作上还得他们刑侦的配合,何乐而不为了呢?第二天一早我就到刑侦大队找到侯超群,他将早就打印好并盖好章的立功证明交给我。我就按张所说的先给5000元钱交给侯并说是叫他安排大队领导吃饭用的,过后还要送几条烟来(当时用4000元向商店订了4条1916香烟,第二天拿法律手续时先给了他两条)。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侯超群所出的证明是假的!他所写的丁元益检举的人叫罗健龙外号根本不是其检举的“三毛”,根本不是一个人!他的胆子太大了!是谁给的?表面看来是梅阳给的!其实真正追究起来梅阳也只能算是一个“背锅者”!虽然梅阳与侯超群只是朋友关系,但事关重大,他也得掂量掂量这假证明材料所带来的后果!另外梅阳也没有能力让这假材料变成法庭证据的。谁给他这么大的底气?只有分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听黄冈中院的知情人士吐露,梅阳很听领导的话,极会“来事”,该案的甩锅教者非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倪贵武莫属!

早在丁元益案件开庭之前,张继艮为了给丁元益减轻处罚,首先找到倪贵武的“老表”,通过“老表”找到倪贵武。当然,“贵人不能贱用”!“老倪”喜爱什么就得让他满足嘛!“老表”的“引荐”之功也不能无所表示!倪院长对张说,光他一个人是挑不起这个担子的,刑一庭的庭长、办案人是关键,还要审委会通过才行!于是在“老倪”的授意下,张继艮分别前往刑一庭主要负责人、办案人梅阳以及绝大多数(张继艮并未说是全部,说是只有一两名审委会成员没找)审委会成员上门“求助”。当然具体落实的就是梅阳了。问题出了后,检察院应该找的是梅阳,但是刘格文一案中没有一份梅阳的口供。这是为什么?这就很反常了!其实检察院首当其冲地先找到了梅阳。梅阳实际上就是一个“背锅”的,甩锅的人不能让背锅者拉他下水!他们四处活动,终于搞掂了部分人,梅阳得到解脱。

梅阳的锅被摘下来了,但案件并没有销,这口锅还得有人背!下一个就应该是侯超群了。他是伪证的提供者,而且提供了两次伪证!然而他知道的内幕太多了。首先,第一份伪证他就不应该出,就是梅阳出面他也不应该出的,他从警多年,这点常识他是清楚的。但这是他的老上级倪贵武副院长(原任浠水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对他有知遇之恩)重点关照的案件,又有梅阳这老朋友的嘱托是应付开庭之用。所以碍情不过;其次,侯超群认为丁元益所检举的对象是真实的,身份也已经查明了,只不过上网追逃程序还没走完(丁元益所检举的对象“三毛”是在丁元益开完庭的第二天上网通缉的),与梅阳说好过后再出一份证明将第一份替换掉。而第二份证明却是梅阳指导他开的,完全是他的意思!其三,侯超群认为他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根本构成不了重大立功(他的上诉理由就是这个,因为他知道人未归案,丁元益检举属实也只能算一般立功行为不能作为重大立功减刑,说明是法官刻意给丁元益减轻处罚的,与他并无多大关系)!这一切内幕侯超群清清楚楚!侯超群背上这口锅会将所有公布如天下!

侯超群不能成为背锅者!剩下只有刘格文了!刘格文刚从武穴调到浠水公安局工作,与侯超群没同过事,也没能在倪贵武手下当差,与梅阳更不相识,对侯、梅、倪之间情况不熟。也不知其中内幕,更有甚者,连侯超群出具的第一份立功证明是假的也不清楚!梅阳于2013年12月16日反指使侯超群再出具一份假立功证明(将第一份销毁了)一事还是案发后将此证明拿到手上辨认时才知有这么一份证明的。整个案件,只有刘格文是糊里糊涂的。让这么一个当背锅者再恰当不过了!

就是这样,黄冈中院刑事审判的当权者,以黄冈中院办案人提供的伪证以及侯超群的证言让刘格文成为真正的背锅者。明眼人都知道其中说不清的道道太多了:

1、侯超群案件与刘格文案件就是一件案件的其中两个当事人,同时审理,为何不并案?
2、黄冈中院所提供的法律文书明显是伪造的(丁元益案件中的合议庭记录是伪造的,质证笔录是伪造的,侯超群出具的立功情况说明是梅阳与侯超群共同伪造的),为何得到质证认定?
3、黄冈中院本身就是该案的当事人,为何不回避?
4、丁元益一案没有再审,为何抢先将侯超群案件(免处)和刘格文案件结案?

在丁元益案件中大家看到了暗箱操作,以潜规则办理案件,所谓的法律程序都是纸上谈兵,这些法官有的为利,有的为名。他们不惜牺牲法律,维护他们的特权。将本应该属于他们的过错强加于他人,让别人替他们背锅。刘格文已经成为背锅者,甩锅是何人?是侯超群?是梅阳?是也都不是,就说倪贵武,是也不全是。因为这口锅已经变大了,刘格文已经不算是背锅者了。刘格文案件在黄冈政法界已经轰动了,大家都知道其中黄冈中院的所作所为,是最近还有基层法官就问刘格文:“未必就这样算了么?”言外之意大家都清楚!所以我说黄冈中院才是真正的背锅者!他们所背的是人民对黄冈中院司法的严重不信任的这口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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