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中泰跨境全球购涉嫌传销式非法集资

2018-12-31 16:44已围观

反传销网发布:近日有网友发来资料如下:

全球购制度很详细,所以有点长,耐心听完看完
《中泰跨境全球购》
零售+批发+托管分销+分润,颠覆模式
 
自愿实名制注册,一个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宝,手机号,归属与注册时同名,注册用的实名制或手机号为登录账户。
 
首次消费1000元零售商品+200元批发现金,合计1200元,每个账户限额1份,不提现的情况下可通过重复消费(复利滚投)达到24000元额度封顶。
 
模式举例讲解:
1200元为例子,
其中1000元是用来消费自己喜好的商品,200元用来批发新的商品去代售寄卖。
 
~系统三大板块(零售区,批发区,积分区)
 
①(消费)客户 1000元在零售区以市场价购买了1000元的进口商品,商品公司包邮到您家。
 
②(批发)消费后获得公司产品的合伙人经营权资格,系统自动赠送价值200元的购物券,凭购物券再加200元现金,去批发区(以1-3折成本价)批发价值2000元的进口产品代售寄卖。
 
③(托管代售)批发以后,产品自动转到零售区托管代售,不用我们自己去销售。
 
④(代售寄卖成交后分润)托管寄卖成功后,公司得到2000元的毛利,进行资金分润,其中200+1000+300=1500元分润给合伙人,100元积分分配合伙人;分润300元给公司开支,100元给市场团队销售业绩级差奖。
(积分区暂时不开通,后期可用来增值,消费,等等用途)
 
消费 批发 托管代售 分润为1个周期,每个周期的分润是消费额(进场购物)的30%,预计3-5天一个周期,每月可进行5-10个周期的循环。
 
公司在给兑付批发产品的价钱前,须再次购买一份公司的零售产品,这样依次循环。
 
重复消费(也可复投):
第一个周期后,得到1500的分润,拿出1200进行复消,利润钱包余额还有300,
 
第二个周期后,又得到1500的分润,再次1200复消,利润钱包余额为600,
 
第三个周期后,利润钱包余额900,
 
第四个周期后,利润钱包余额1200,
 
这个时候可以复消两份,即2400,钱包余额0,
 
第五个周期后,得到分润3000, 再次拿出2400复消,余额600,
 
第六个周期后,得到3000分润,加上次余额累计3600可复消三份
 
。。。。。。。
 
以此类推封顶24000, 每次复消都有产品发货给你。
 
动态收益奖:
推荐奖:直推每次消费的3%,每个周期都拿,
 
举例子,消费额1000+200元批发金:
直推1人消费1份1000元,本轮奖金30元,1个月重复消费10次就拿10次30元,就是300。
直推10人,每轮300元,每月10轮就是3000,
直推20人,每轮600,每月10轮就是6000,
直推100人,每轮3000元,每月10轮就是3万元。
 
旗下合伙人,每个周期都在递增消费金额+批发金,你的月动态奖金是非常多的。
 
团队级差奖:
一、直推10人,团队20人,总业绩(复投也算)100万以后,奖励新增总业绩3%,
二、直推15人,团队30人,总业绩(复投也算)500万以后,奖励新增总业绩6%,
三、直推20人,团队50人,总业绩(复投也算)1000万以上,奖励新增总业绩9%,
 
提现:
所有奖金的费用扣5%,利润钱包100元的倍数提现,24小时到账,每天限提一次。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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