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站前经侦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2018-12-29 20:24已围观

我的钱和车被戴XX杨XX霸占长达7年之久,从2011年6月开始我们投了近80万元,至今没给过我们一分钱,我们撤股还跟我们要钱,他二人还将我们合伙的车辆私自卖掉,并且还把我们合伙车辆私自转出把营运手续换在了他二人自己买的车上,我去讨要说法可戴XX还要打我,让我爱哪告哪告去。对此我向营口站前经侦报案,可拖了我一年之久告诉我说不给我立案。原因是站前经侦大队长和副大队长严重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原办案人本来已经介入调查此案,并要求对账目进行审计,可被告以账目丢失为由将我在报案时提出有异议那部分账目进行隐瞒。因副大队长与案件牵连之人是亲属关系硬把案件揽到自己手里来办,自从办案人换了他以后就以种种理由推拖不予侦查此案,后被我投诉才与我取得联系,可他在办案中明显偏袒被告,他说账目丢失不承担法律责任,只能说保管不当,他还说车跑活实际5000元他们记500元我也得认,就是他们现在作假账我也得认,他说我以前没提出问题来就证明我认可了,现在提出来他查不了,还说他不代表公安机关不代表法律代表他个人来分析案情从而包庇被告,他在办案中对我大呼小叫态度极其恶劣,对被告确和颜悦色,还说让我去告他爱哪告哪告去,后我了解到他们是亲属关系被我投诉,可有关部门始终没给我明确答复,只是让他回避为我继续办案,案件也由大队长直接接管,可最后还是不给我立案。我在今年的7月份将此案举报到了营口扫黑办,扫黑办把案件下到了办案中心,我又把这个案件举报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督导组审核通过了并把案件下到了营口扫黑办,可办案中心始终未与我取得联系。原因是站前经侦大队长利用职务之便把我举报的扫黑案件揽到自己手里来办,可站前经侦没有权利办理扫黑案件,我举报他们是保护伞,案件由他自己来查,扫黑办没有做到对举报人的隐私进行保密把案件让被举报人来查,对此站前经侦大队长给我的解释是站前扫黑办给他下的代办件,可站前扫黑办说没给他下代办件是市局给下的,可市局也说没给他下,他们互相推诿都不承担相关责任。我抱着一腔热血希望法律为我主持公道,我不断的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可是都没给我答复有的就已经写办结了。我还是太天真了,小时候总听老人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但这句古老的话在当今营口似乎是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当今营口是有钱有人(你懂的)无理也能走遍营口,无钱无人有理寸步难行,对此我很失望,为什么披着为人民服务外衣的警察成了黑社会敛财的爪牙,而有关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为什么警察就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法律何在?正义何在?公理何在?老百姓的要求不高,只要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为什么这么难,现在似乎成了奢望。扫黑除恶的口号是喊给谁听的?真正的黑恶势力被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叔叔保护着,一些小鱼小虾都被当成黑恶势力被抓起来了,可大的黑恶势力还在逍遥法外。难道关系到公安内部人员就不打伞了吗?毛泽东带领无数先烈浴血奋战打下来的江山,无数列士用生命换来了我们现在的和平,确成了一些执法者腐败的战场,我希望在 书记的领导下早日消灭这些腐败份子,让社会主义的天空更蓝,也让我这个列士的子孙早日感受到党的阳光雨露。
由于吴XX和高X在办案中严重偏袒被告给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我们报案时18台车,现在剩15台车了),吴XX和高X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包庇纵容被告,违法不纠、执法不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我本人强烈向有关部门申请:要求对吴XX和高X依法查办,请求有关部门领导监督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坚决拥护 书记把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请求执法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办案,决不允许不作为的国家执法人员给法律抹黑,为百姓伸张正义,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站前经侦现在办案欺下瞒上,告诉上面领导说多次与我取得联系,根本就没有的事,我提出有异议的部分还是不给查。营口站前经侦办案徇私枉法,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领导及社会人员的关注,早日将他们绳之以法。我也希望看到此贴的正义之人能够帮助到我,也希望看到此贴的 有关部门领导百忙中认真处理本案,及时做出答复,给原告一片碧海蓝天。
举报人:王松杰 电话:1554170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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