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院孙平徇私枉法、故意错判、歪曲事实

2018-12-29 11:37已围观

湖南省高院孙平徇私枉法、故意错判、歪曲事实
在再审申请人刘银波因与被申请人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健康纠纷分一案中。
申请人2015年2月10日因中门旧改(该项目为违法项目)房屋垮塌,申请人被砸伤,申请人在岳阳市二人民医院住院241天后,因被申请人拒交医疗费,欠费无钱医治医院强行驱逐出院,医院证明建议去上级医院治疗。裁定书上对此并无任何说法。申请人当时是在自己住处未征收的厕所里方便,是正常生活和生理需要,并无任何过错,裁定书《(2018)湘民申1654号》上却认定申请人有过错。被申请人是因将被征房屋拆了一部分后没有完全拆除而故意制造了安全隐患。造成了申请人伤残,裁定书《(2018)湘民申1654号》上并未做任何说法。裁定书《(2018)湘民申1654号》上采信《法医学检验司法鉴定意见书》,《法医学检验司法鉴定意见书》上“住院休息15天,预计医疗费1500.00元”。可裁定书上却又否定了《法医学检验司法鉴定意见书》。被申请人提供的2016年1月5日,岳阳市二医院出具的刘银波312元门诊收费票据原件,经查实无此事实,为假证据,证明有二医院医务科公章。裁定书《(2018)湘民申1654号》上却认定合法。因2015年2月10日被砸伤,一直伤痛至今未愈,行走不便,于2018年1月29日被摔跤,左手骨折。对此裁定书《(2018)湘民申1654号》
上也无任何说法。就此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以上系列孙平违法裁判的事实,迫切希望纪检部门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对孙平故意陷害申请人的恶劣行径,严惩不待,并依法予以改判还举报人的公道。
举报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东升社区中门组居民刘银波
电话:13387404661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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