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碧江官员为什么阻挠黄雨岩一案依法申诉

2018-12-26 18:26已围观

2013年4月,贵州铜仁碧江区的参战退役老兵黄雨岩在碧江区公安分局制造的一系列假证据面前,最后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了四年徒刑。本案的所有证据都显示黄雨岩无罪,因此数年来黄的家属一直在依法上诉、申诉。当地政府官员和碧江区公安分局局长贺诗江当面对黄雨岩的妻子徐爱莲说,不干涉徐爱莲走法律程序为黄雨岩申诉。但事实上,他们却十分害怕黄雨岩一案得到平反,于是千方百计地阻挠徐爱莲依法申诉。
黄雨岩一案的申诉已被贵州省高院驳回,依法可以向最高法和最高检申诉。2018年12月25日,徐爱莲在北京准备申诉时被碧江区的一些截访人员强行带回,关押到碧江区公安分局失去了自由。黄雨岩一案是否冤案由此可知。
碧江区的官员为什么会害怕上级复查黄雨岩一案呢?因为黄雨岩一案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冤案,其中还隐藏着许多令他们害怕曝光的黑幕。我们只要看看黄雨岩是怎么被构陷的就不难了解其中的猫腻了。
祸起非法采矿,巨额资金失踪。2004年初,铜仁市长行坡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采矿证等相关证件即进入铜仁市碧江区瓦屋乡溪坎村开采国家的重点矿藏锰矿。根据铜仁市公安局委托铜仁同致联合会计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黔铜同致鉴字[2012]001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长行坡锰业公司月销售锰矿12003.21吨,瓦屋乡政府每吨抽取管理费21元,溪坎村每吨抽取1元,新田湾组每吨抽取3元(统一由乡政府收取)。在溪坎村开采锰矿的有三个公司。照这份司法鉴定推算,仅2011年至2015年瓦屋乡政府共抽取管理费应该有34785331元、溪坎村获得管理费1656444元、新田湾组抽取了4249139元(均不包括2011年以前和2016年以后的。事实上溪坎村和新田湾组都没有收到这么多的管理费)。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当地村民若干年来一直在上访讨说法,碧江区政府乃至铜仁市都一直没有给一个说法。这应该是黄雨岩一案的祸根。
钓鱼执法,制造伪造。2010年底,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兵黄雨岩当选为新田湾村民组长,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有关非法开采的材料,于是黄雨岩就成了碧江区有关领导的心腹之患。
2012年2月9日,因非法采矿导致环境被破坏、饮用水下沉干涸、乡政府克扣新田湾抽取的管理费不给村民组等,新田湾村民自发到已经停工的矿洞前静坐,要求政府解决问题。村民组长黄雨岩的住地离新田湾尚有几十里头,未参加静坐。碧江区的警察几次前往静坐现场,皆未制止静坐行为也未对静坐村民采取强制措施。2012年2月26日、27日,长行坡锰业公司叫人连续几次打伤新田湾村民,碧江区公安局出警后未追究打人者的责任,而是千方百计阻止村民上访。为保护村民不再受到伤害,黄雨岩于3月1日在矿洞口贴了问题未解决前不能开工的通知。第二天碧江区公安分局立即填发立案决定书,决定对黄雨岩立案侦查。在村民静坐二十多天后碧江公安“钓鱼”成功。
“钓”到了黄雨岩后,在村民静坐近一月时间都不动声色的碧江公安分局即刻立案侦查,公安人员不出示警官证、传唤证,即传唤证人进行询问,侦查员同时在不同的地方分别询问不同的证人。这样一人同时在询问数人的假笔录共有9份,涉及了17名侦查员中的9人。如果将这9人的笔录全部排除,碧江区公安局提供的26份笔录就只有3份了。在警察讯问中,一些村民因询问笔录和自己说的不一致而拒绝签名公安人员便让其他人代其签名。
2012年3月7日,碧江区公安人员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将黄雨岩带到了碧江区公安局“了解情况”,第二天黄雨岩才收到刑事拘留证。
违法起诉,违法审判。司法鉴定有瑕疵,检察院要求碧江区公安分局补侦,公安机关不补侦,碧江区检察院就凭这份没有产量损失、鉴定的账目“管理不规范、账证不全、会记账目混乱”,“未附原始凭证”,“出现串账现象”、没有经过补侦的鉴定结论为依据向碧江区法院提起了公诉。庭审中,公诉人当庭承认鉴定“有瑕疵”。
主审本案的全国优秀法官赖桑坚决不同意黄雨岩依法委托其妻徐爱莲做辩护人。几次审理,赖桑几次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却几次因为证据不足在庭审后让检察院填交《延期审理建议书》进行补侦。最后,在检察院实在补侦不到任何能证明黄雨岩犯罪的证据的情况下,超期半年后判处了黄雨岩4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被“扰乱”的不但不是正常的单位,也没有正常的秩序,村民静坐时矿洞正处于停产中,因此没有产量损失(没有严重后果),更为奇葩的是,本案除了黄雨岩外没有一个人受到刑事处罚,不知道黄雨岩聚的“众”到底在哪里?
这个案子的问题一目了然,铜仁市中级法院和贵州省高级法院竟然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和申诉,而碧江区政府和公安分局却把依法到北京申诉的徐爱莲抓了回来,他们在黄雨岩一案中到底玩了些什么猫腻?为什么会害怕上级复查黄雨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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