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文化影视城开发商诈骗百万购房款

2018-12-26 18:25已围观

我们是2009年购买张家界文化影视城一层门面的购房户,也是做点小生意的个体户,我们分别是购买10号门面的李爱民、购买11号门面的李公平、李俊父子、购买13号门面的周国顺、陈庆香夫妇。江西开发商张礼荣、张宁、张融父子以卖门面为名,诈骗我们三家总共442万元购房款(其中李爱民98万元、李公平、李俊140万元、周国顺204万元)。九年以来,由于开发商社会关系复杂、手眼通天、我们多方控告无门、张氏父子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一、我们几家被诈骗的经过:

1、2009年6月27日,购房人李公平(李俊父亲)在张家界文化影视城购买一层11号门面,与开发商江西宜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了全款140万元,双方约定在2009年9月份办理房产手续,但是开发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房产手续,直到2010年4月一个叫刘平的人找上门来,告诉李公平门面是他先买的,并出示了他的《购房合同》及房管局的备案登记表,购房合同显示刘平的购房时间是在2008年的9月份,随后门面被刘平强行占有使用。李公平马上联系开发商张礼荣、张宁、张融父子证实了此事并要求退款,张氏父子见事情败露后马上更换了电话号码、失去联系、拒不见面,时至今日,快十年时间了,开发商张氏父子既不给李公平交付门面、也不给他退款。李公平因为此事忧虑成疾引发脑溢血、留下后遗症,现在生意由其子李俊打理。

2、2009年7月19日,购房人李爱民与张家界影视城开发商负责人张礼荣、张宁、张融父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影视城一楼10号商铺并缴纳首付款98万元,剩余款项约定采用银行按揭的方式。可是在签订合同并支付上述购房款后,张氏父子的电话经常无法联系,没有给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2010年6月,李爱民发现该商铺已经被社会人员孟某强占使用。经到房管局查询,才发现张氏父子父子早在7个多月前的2008年11月5日,就与孟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到张家界房管局办理了登记备案,而李爱民一直被蒙在鼓里。发现自己被骗后,李爱民联系不上张氏父子,从2012年至2018年间,李爱民和受害人李公平一起多次到张家界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张氏父子的诈骗行为,可是都被拒绝受理,又到市政法委反映情况、要求处理,也没有任何答复,最近一次报案是在2018年12月4日,两级公安机关仍然拒绝受理此案。至今九年多时间过去了,和李公平的遭遇一样、开发商既不给李爱民交付门面、也不给他退款。,

3、2009年10月23日,张家界本地人周国顺购买张家界文化影视城一层13号门面,在交清了首付款204万元后,张氏父子亦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2010年4月,周国顺发现13号门面被刘平占有使用,遂到市房管局查询、才知道张氏父子早在2008年10月就已经将该门面抵押给刘平,并且张氏父子与刘平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备案登记,张氏父子眼见事情败露,也是切断了与周国顺的通讯联系、并躲在外地、不再露面。2012年12月17日,周国顺向张家界永定区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之后公安机关将张融从外地抓获归案,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永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开发商张融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不服判决,认为量刑太轻遂提起抗诉。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27日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永定区人民法院重审,永定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张融无罪。该判决惘顾事实真相、颠倒黑白,适用法律错误、偷换时间先后概念,张氏父子明明是事先故意隐瞒13号门面早在一年前就因为债务纠纷被别人强占的事实,骗取钱财后又躲到外地不给购房人退款,很多法律界的专家都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案,然而经过开发商张礼荣四处活动、找关系上下疏通以后,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竟宣告诈骗嫌疑人张融无罪!自此,购房人周国顺维权无路、欲哭无泪!也是既得不到门面、也没有得到任何退款及赔偿,其父亲因此事日夜忧愁引起脑梗塞、瘫痪至今卧病不起。

二、控告张氏父子非法集资及合同诈骗的的事实:

为什么张氏父子胆敢如此丧心病狂地诈骗我们购房人的钱财并长期占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究其原因:一是他们在张家界当地有很硬的后台撑腰、二是因为他们非法集资引发债务危机,被人追债、才不择手段诈骗我们!我们被骗后经多方了解,原来张氏父子在张家界、江西等地以开发张家界文化影视城项目为名,非法集资竟高达一个多亿!正是由于他们还不出钱,我们三家的门面早在我们购买的前几个月至一年前就已经抵押给给他们借钱的人,并且他们双方还在房管局备了案,然而张氏父子在我们买门面时对此事却只字不提、故意隐瞒!骗得我们的钱后不久,就逃离张家界、长期失去联系。至今既不给我们交付门面,也不愿意给我们退钱、赔偿损失!

搜索

广告位
广告位

标签云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