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乾系”集资诈骗案二次公开审理 薛秀丽喊话董事长刘丹回国还钱

2018-12-25 15:53已围观

易乾系案件有了新的进展,12月21日,“易乾系”集资诈骗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并进行网络直播。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被告人薛秀丽在法庭上表示其持有的护照为瓦努阿图共和国护照。

早前信息显示,起诉书指控:2013年6、7月,被告人薛秀丽经与刘丹、费翔(均另案处理)商议成立南京易乾宁公司、江苏易乾宁公司后,雇佣他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发放宣传单、借助媒体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采用重复配置转让债权列表等欺骗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并不断在全国各地开设分支机构扩大集资规模。

至2016年4月共向95067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856785.64万元。集资后,大部分资金被用于兑付前期集资款利息,支付公司运营成本,个人使用等。2016年4月9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对南京易乾宁公司浙江地区多个分支机构进行查处,并查封、冻结江苏易乾宁公司等多个集资账户。

经审计,至2016年4月13日,共有69561人共计人民币927156.8万元本金未兑付;2016年4月13日后,被告人薛秀丽经与刘丹等人商议又陆续兑付了前期集资款共计人民币182291.61万元。

据了解,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易乾宁”)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2亿元,并设有网贷平台易乾财富。公开信息显示,“易乾系”有30家关联公司,易乾财富在全国百余个城市开设了分支机构,公司董事长刘丹为实际控制人。

2017年2月18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发布信息称,易乾财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金额特别巨大,并将大量资金转入关联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及其亲属个人账户用于自我经营、转贷获利和肆意挥霍,已经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3月27日通报指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易乾系公司非法集资案13名犯罪嫌疑人,包括刘丹、薛秀丽、许晖、沈红尧、沈佳、郑环、曹健荣、黄亿仁、徐萍、于花梅、张雪红、蒋林峰与杨维13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薛秀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宣判。今年5月3日,“易乾系”集资诈骗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首次公开审理,并于12月21日再次开庭审理。

根据南京法院庭审直播,薛秀丽表示,,“对于犯罪事实,我认罪”,其对易乾宁负有直接责任,但没有参与前端资金非法吸收的工作。同时,薛秀丽称其与刘丹相比,在集资诈骗案件中作用要小太多。薛秀丽还表示,“希望在美国的‘易乾宁’董事长刘丹,能早日把巨额投资带回来,还给投资者们。”

薛秀丽辩护律师表示,薛秀丽实际为自首行为,主要负责金融投资,投资的去向都是真实的。同时,其在该案中罪责较小。此外,资产处置仍在进行中,部分大额借款可以全额回收,资产回收可以减少薛秀丽的法律责任。

不过,公诉律师认为,薛秀丽被拦截因其持有的瓦努阿图护照,离境的目的地并非大陆,而是英国。此外,薛秀丽陈述的没有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与公安机关审查结果不符合。

另外,公诉人指出,薛秀丽集资数额达到185亿元,应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而且,易乾宁集资款被用于还款付息,但平台兑付金额远远少于实际未归还资金。据此前的起诉书显示,“易乾系”集资诈骗案仍有74.48亿元未兑付。

法庭认为薛秀丽“是否属于自首”还存在争议,因此暂时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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