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虚假违法证据被法院判决与被告没有利害关系
2018-12-25 07:39已围观次
我投资一百多万元在苏州市办厂,遭遇拆迁,其他人都有补偿,因为我是外地农民开发商不给补偿,并把我告上法庭,镇政府与开发商互相勾结向法院提供虚假违法证据,被法院采信,使我正常生产中的工厂被开发商合法强占,庭审中,我当庭指出镇政府提供的是虚假违法证据,法院判决结果:该证据合法与否不是民事案件审理范围,本案不予理涉,我以该证据违法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结果:该证据与我没有利害关系,我没有原告主体资格,镇政府的虚假违法证据害的我倾家荡产,而原告的证据与被告真的没有利害关系吗?这是什么法律规定的?能让我输个明白吗?电话:1391562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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