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错误、拒不纠正
尊敬的湖南省监察委领导:本人容登州,系邵东县简家陇镇中学退休教师,现以愤愤不平心情反映邵东县公安局简家陇镇派出所所长金栋辉一手制造冤假错案,违规立刑事案件,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请省监察委领导介入调查,主持公道,还我一身清白,事情如下:
本人在红网及天涯论坛上6月份、8月份、10月份多次发帖呼吁,也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多次举报过,将事情经过详细叙述过,在此不再重复叙述。据知情者透露,在今年10月份,邵东县政法委主持公道,秉公执法,开会研究了此案,一致认为使用法律错误,立案错误,此后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县政法委要求邵东县公安局10月底前把此冤案纠正过来,撤销我的网上追逃,但是邵东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黄振宇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撤销我的网上追逃。邵东县公安局党委为此案也专门研究过,一致认为此案执法有过错,认同了政法委的意见,该案由所长金栋辉全部承担其责任,并在邵东县公安局内部进行了通报,自从邵东县政法委及县公安局两级党委的决定做出以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黄振宇及经办干警金栋辉从未主动与我家人沟通,我家人多次去找法制大队长黄振宇,他没有一点诚意,继续在忽悠我家里人,简家陇镇派出所所长金栋辉拒不纠正错案,没有上报撤销案件材料,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黄振宇还在继续欺骗我家里人,说需要本人录指纹及拍照,就此事件我专门请教了广东省公安厅专家、湖南省公安厅的专家及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他们一致认为,金栋辉使用法律错误,立案错误,应该是要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根本就不需要做任何材料,全部由金栋辉自己去办理撤案手续,另据知情者了解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黄振宇想要来广州找本人,并想要我家属接待他们一行人,这简直是胆大包天,将两级党委做出的决定置若罔闻,还想捞取利益,做出这种事情简直是不可思议,邵东县简家陇镇派出所所长金栋辉之所以迟迟不报材料,就是因为邵东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黄振宇是派出所所长金栋辉的保护伞。请省监察委领导介入调查,查清楚金栋辉为什么要立此案子,明显的是在立人情案,办金钱案,到目前为止,两级党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做出了决定,简家陇镇派出所金栋辉拒不执行决议,不上报纠错材料,请上级有关部门督查一下他们办案,抓紧撤案及取消网上追逃,切实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要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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