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涉嫌诈骗!

2018-12-25 00:17已围观

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涉嫌诈骗!

我是西南边远省份一个小县城的普通家庭,因家中上有老下有小,爱人身体不好需要常年服药,家庭支出大而收入来源少,感觉生活压力非常大,于是从2010年开始我就从事股票投资,想从股市里赚点钱来贴补家用。但是,一直都未赚到钱。2012年初,我接到一个自称是西南证券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说指导我炒股保证每月至少有20% 30%的收益,之后他就带我做股票,做了一段时间,在股票上也是亏多盈少。这时他就在电话里跟我说股票市场行情不好,叫我转做农产品期货交易,之后就把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介绍给我,不时把公司宣传图片发给我看,该公司的所有宣传材料只谈盈利,不谈风险。被他洗脑三个月后,我就动心了。于是在他的指导下开了户,并通过远程把公司的交易软件传给了我。之后我就进入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做腰果仁、绿茶、白首乌、花生仁等的期货合约,可买涨也可买跌,及买及卖,每交易一批收取2%手续费。因交易产品波动比较大,既使在同一个交易日买卖也非常频繁,结果在业务员的指导下,短短六个月多的时间里,投进去的近19.3万元钱全部血本无归。由于我被该公司业务员长期洗脑,一直认为自己被坑骗的钱财是个人技术差,买卖点控制不当造成的。直到今年9月底在网上搜到了与我有相同经历的受害者在网上发了被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骗取客户钱财的网贴后,才如梦方醒,鼓足勇气站出来揭露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披着现货外衣做违法交易坑骗客户钱财的丑恶嘴脸,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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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经营的证据如下:
1、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该交易中心的现货连续(延期)交易违反了上述文件中关于不得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等规定。
2、打现货交易幌子,违规进行期货交易。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批准设立机关的批文,批准经营的范围只是做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和农产品的电子商务活动,交易标的只能是单向交易。但是该公司擅自将农产品分成不同的品种弄成标准化合约采取电子撮合的方式进行集合竞价双向交易,所交易标的:腰果仁1206,代码YGR1206; 莲实1209,代码LS1209;白首乌1206,代码BSW1206,绿茶1209,代码LC1209,其中数字前两位代表年份,数字后两位代表月份,不同年份月份合约,数字相应变化。此处不做一一列举。该公司交易的所有合约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均为相对固定的合约,符合证监办发〔2013〕111号中对标准化合约的认定。此外,其交易方式具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 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以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的期货交易特征,打现货交易幌子,违规进行期货交易。
3、未按规定履行投资风险警示责任。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未与投资人签订 开户协议书 , 风险揭示书 、 客户协议书 等,未给参与交易者提供清晰完整的 交易规则 ,没有告知分析参与交易的投资风险,只是一味的夸大盈利,开户只需身份证开户邀请码、姓名身份证和手机号码。
4、涉嫌偷税漏税。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与我六个月多的交易时间里做的所有交易没有提供任何书面交易凭证 ,也从未提供过交易标的实物。
5、交易资金非第三方存管。参与山东海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交易的资金,按规定应该是在银行一个被监管的过渡账户上,只有在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发生后资金才能由第三方监管帐户进入到公司帐户内。但投资者资金并未通过银行转入第三方监管帐户,而是直接通过由银行的个人帐户进入到了山东海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帐户内,其可任意挪用投资者资金。
在此,我借助媒体,呼吁有关部门对山东海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彻查,追究其相关责任,帮助受害者追回被坑骗资金,还社会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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