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河南省纪委监察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检查院!

2018-12-24 23:36已围观

请河南省纪委监察委、河南省高院、河南省检查院等部门,严肃追究河南省审监二庭庭长滥用职权、循私舞弊法律责任。
(一)王波在案件审理中,审理程序违法。
(二)为掩盖审理程序违法,伪造庭审记录。
(三)不以事实、法律条款、各高院司法解释办案。
(四)枉法裁判,做出错误判决。
王波,做为掌控整个河南省法院系统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稳定性,同时担负者对原审判决纠错机制的审监二庭庭长这一重要职务,不但没有起到领导作用、表率作用,反而带头庭审程序违法,伪造庭审记录,从而枉法裁判,做出错误的判决。
王波这些违法行为如果不追究的话,极易对法院判决的权威性造成恶劣的影响,同时有可能会使某些法官对她这种行为上仿下效,从而导致渎职行为、循私舞弊行为再次发生。
在此恳求相关部门领导对王波的违法行为予以重视,并严肃追究王波违法行为的责任,举一返三,从而达到维护法院判决权威性、稳定性、公平公正性的效果。
同时我请求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接待我,让我有揭发揭露王波违法行为的机会。
再审申请人杨书繁,1760374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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