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落地 三大方面授权放权

2019-04-29 15:48已围观

4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发[2019]9号文,下称《方案》)。《方案》明确指出要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和并将分类开展授权放权。《方案》的主旨是国资监管部门从管企业为主转为管资本为主。在混改企业中,管资本即意味着国资监管部门只对应出资的部分行使权力,股东之间相互制约。

《方案》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坚持权责明晰分类授权,一企一策分类授权,权责对等、动态调整;坚持放管结合完善机制等五大基本原则。本轮国企改革在顶层设计上要落实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国有监管部门真正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变,国资委对混改企业的监管方式因此发生变化:从传统的对国有独资公司监管模式,转为对多元股东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机制。对混改企业充分放权,落实混改后企业董事会的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和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等权限,重点抓事中和事后监管。

搜索

广告位
广告位

标签云

广告位